怎样开拓民营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呢?
首先,建立以企业现金流量为核心的信贷审查机制。凡欲与银行建立信贷业务的企业,在对其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核定等需要必办手续的同时,重点考查企业的现金流量,签订业务办理承诺书,成为企业的主办银行。现金流入量就是企业一定时期的现金收入,形成了企业在银行的日均存款,也是企业将来的还款来源,通过对其现金净流量的出入分析,从而做出贷与不贷的决策。同时,中小企业要想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就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建立良好的信用体制,与金融机构搞好沟通和协作,得到金融机构的帮助和指导,建立全面互信关系。只有这样,企业需要融资时才能得到银行提供的信贷支持。
其次,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由于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多为临时性资金需要,时效性要求较高,目前商业银行层层审批的机制,手续较为繁琐,一笔贷款往往需要审批几星期,甚至需要几个月,即使真的审批完毕,市场机会也已经丧失,这也是企业不愿选择一些商业银行的直接原因,转而投向民间融资。提高审批效率已成为提高各商业银行同业竞争力的重要趋势,一些条系商业银行对基层行必须下放授权,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第三,采取按月或按季归还等灵活多样的还款方式,以减少企业每次还款压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是贷款归还的第一来源,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可根据其在银行的现金流入情况和存款余额,采取每月平均归还的方式。如一企业在银行平均存款10万元人民币,则银行向其发放120万元贷款,每月归还10万元,既不会影响其正常的现金周转,又能为开户银行创造较高的经营效益,且能较好避免信贷风险。
第四,存贷挂钩,以企业的现金流入量和日均存款量作为发放贷款额度和决定利率水平的重要依据。一般说来,企业现金流入量和日均存款量越大,银行信贷资金风险度就越小,对银行的贡献度也越大,银行可为其提供较高的信贷额度和较为优惠的贷款利率。这样就能促使企业在主办银行提高业务占比和存款额度,加强与银行的业务关系,从而使银行获得企业更多的现金流入和存款,同时也能为银行创造更多的中间业务收入。
第五,建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信贷考核机制。一方面,要对基层行及信贷人员加大奖励力度,提高其开拓此项业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要加大责任追究机制,对中小民营企业的信贷业务,一旦出现违约和风险,要严厉追究放贷人的责任。从而确保信贷资金的流动性、效益性和安全性。
总之,发展中小民营企业信贷业务,对商业银行拓展发展空间,培育新的经济效益增长点,提高同业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民营经济的迅速崛起,客观经济环境越来越好,大力发展中小民营企业信贷业务,既能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又能为商业银行带来较高的经营效益,可以一举达到双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