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农民绝非易事。有人极端地说,“富裕农民,就是要消灭农民”。统筹城乡发展,通过改变农民身份,使人口众多的农村居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效益相对低的农业转入到效益相对高的非农产业,确实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然而,走完这条路,需要漫长的时间;走好这条路,更是充满着难以预料的风险。从发达国家城市化的经历看,农业人口与城镇人口的比例由7:3发展到3:7,英国用了200年,美国用了100年。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城市化过程看,在全部人口中,1978—2004年,乡村人口比重由82.1%下降到58.2%,平均每年下降一个百分点左右,这种速度的确让世人吃惊。但是也应该看到,比重下降与人口数量减少并不同步,农村人口总数仍然庞大,1978年是7.9亿,2004年还有7.6亿,25年农村人口总数才少了4000万。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破解减少农民这道难题方面作过许多有益的探索,有些还成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借鉴的中国特色经验。从大的思路上讲,主要有两条明显的主线:一是刚开始的时候,侧重于让农民“离土不离乡”。这突出表现为创造性地构造了“乡镇企业”这一概念,并促进其迅速发展起来,一度成为中国农村经济的主体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有专家估算,“八五”期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净增量的30%,工业增加值净增量的50%,外贸出口商品交货额净增量的45%,全国税收净增量的25%,均来自于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对增加农民非农收入是起到过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的,甚至有专家曾经断言,乡镇企业是中国由农业大国向工业化、城市化迈进过程中的桥梁。然而,随着环境问题与可持续发展问题日益被人们重视,乡镇企业“村村冒烟、处处点火”的发展模式的种种弊端突出,开始面临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调整、收缩、整编、改制、淘汰。在这种情况下,众多乡镇企业不断关闭裁员,不但不能吸收多少新的农村劳动力,相反却吐出了上千万劳动力。有人估算,1996年以后的三年当中,乡镇企业的就业人员以每年500万人的速度减少,目前乡镇企业的实际就业人员已经低于1.2亿人。
二是现在更加鼓励农民出门务工,到城市安家落户。通过放宽户籍管理,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切实帮助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险、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特别是加大对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力度,农民到城市打工的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有地方甚至提出了农民进城务工一定时期之后赋予其新的身份。这种情况表明,我国解决农业人口转移的思路有了大的调整,已转向放宽限制、鼓励“离土又离乡”。这种大的思路变化使得农村居民数量出现明显的减少。1995—2004年,乡村总人口数由85947万减少到75705万,年均减少1138万。但这种大规模人口迁移,导致的种种问题也越来越明显。且不说城市扩容造成的住房、交通、就业、教育资源等一系列难题,庞大的流动人口已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2004年我国流动人口已超过一亿人,这部分居无定处、工作不稳定、生活难保障的人群,对社会的现实和未来的冲击是难以估量的。人们切身感受最明显的就是春运。据统计,1994年全国春运的客运量为12.2亿人次,以后逐年上升,1998年为18.2亿人次,2004年进一步提升到18.9亿人次。有人认为,民工流占春运客流的60%强。农业人口出门务工甚至转换身份还存在一个隐患:相对而言,敢于出门、能够出门务工的农民在当地都是比较有文化、综合素质较高的,这部分人中的精英又往往容易转换身份滞留在城市,长此以往,在农村沉淀下来的人员基本上是素质较低、能力较差的,农村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必然缺乏带头人,改变农村贫困面貌难度更大。
统筹城乡发展,跳出“三农”来解决“三农”,决不是离开“三农”解决“三农”,特别是对于解决减少农民这道难题,仍然要坚持“两条腿走路”。在继续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制度、户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制度和税收制度等,积极促进农业人口“走出去”、转移到城市的同时,决不可偏废“引进来”。一是要为乡镇企业的转型发展积极创造条件。乡镇企业是有中国特色的产物,不应轻言放弃。可借鉴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的做法,国家财政支持建立农村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扶持有市场、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和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不断壮大发展。针对目前农村金融“失血”的严重问题,研究探索放宽民间融资管制,恢复农村居民信用互助的功能。二是要把工作重点放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上,通过一系列实实在在的项目开发和建设工程,改变农村面貌。三是要通过减免个人所得税、提供优惠金融支持等措施,鼓励有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到农村创业;同时,实施村干部技能培训工程,提高农村干部的带头致富能力,培养大批的领头人。四是要搞好规划引导,以贴息、财政补贴等经济手段,引导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与有关农村建立对口联系,在尽量相互配套的基础上,推行“一村一品”战略,进而逐步形成产业集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