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丹(1904~1983),原名桂秋,字稚华,号慧印居士,福建省连城县人,出身贫苦,仅仅读了三年私塾和一年高小便因家贫辍学,十四岁开始在龙岩、漳州地区当学徒和写字工人,然而酷爱书法,工余时间勤习法书,从秦朝碑版、篆书着手,临遍晋唐楷、行、草书,尤得力于颜真卿《麻姑仙坛记》、《东方先生画像赞》、《斐将军诗》等,得其壮阔浑厚、奇伟大方,摹汉隶《张迁》、《衡方》、《曹全》、《华山》,得其雄强灵秀,爱《张猛龙》、《二 》等碑,得其高古峻拔。罗丹先生不仅善于擘窠大字,而且蝇头小楷也极为精到,写得笔力沉酣,于庄重之中见飞动之意,神采飘逸。楷书给人的印象是宽博厚实,雍容伟壮,气势磅礴。罗丹书法应该说最代表其水平的隶楷书作品,我们从这件录杜甫秋兴诗八首隶书作品的局面可窥见罗丹书法特色,在用笔上,主运中锋,逆入涩进,故能入木三分,沉着痛快,兼使侧锋,牵制盘纡,故能迭宕起伏,遒丽多姿。雄强壮阔,苍劲古朴,于刚健中寓秀妍,于凝重中见奇肆,深厚功力与强烈个性浑然一体,极富草情隶韵,耐人寻味,这就是罗丹书法独特之处,很值得咀嚼。
罗丹先生前半生生活在中华民族饱经战乱和贫穷之苦的上个世纪中秋,他在生活窘迫的环境下,不坠青云之志,从艺弥坚,二十六岁到厦门开办风行印刷厂,三十岁到新加坡鬻字,从此,眼界大开,路子更宽,向个人风格的形成不断积累营养。抗战时期,罗丹先生在福建省永安县参加了朱剑芒等先生组织的进步文艺团体“南社闽集”的活动。1949年新中国成立了,他被人民政府任命为厦门第一印刷厂副厂长。在工作之余,积极参加文艺、教育、政治等多项社会活动,正如他在诗里说的“生际尧开兴自饶”,因此,他深爱人们的尊敬。一九八零年,他参与创办厦门市书法篆刻研究会,被推选为会长。一九八二年,他又参加组建厦门市书法家协会,被聘为名誉主席。先后被推选为厦门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第一至第五届政协委员,被聘为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顾问。一九八一年五月,他赴北京出席中国书法家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并被选为中国书法家协会第一届理事。同年十月,出席中国书协和《书法》杂志在浙江绍兴兰亭召开的“兰亭书会”,并在会上发表《书法时代精神之我见》论文。一九八二年五月,出席在四川成都召开的中国书协第二次理事会,并为三苏祠等名胜古迹题字、书匾。罗丹先生的书法作品曾入选“全国第一届书法篆刻展览”和“中日书法艺术交流展览”等高层次的展览。著名书法篆刻家、厦门大学美术系教授余纲先生撰写《独辟蹊径,自成一家》一文在《书法》杂志(1983)全面地、精详地介绍罗丹先生的书法艺术。在此前后,国内外也有多种报刊评价罗丹先生及其“罗丹体”书法。一九八三年二月,厦门市隆重举办“罗丹书法展览”,《厦门日报》对展览作了专题介绍。
罗丹先生虽然是享有盛名的老书法家,然而,他从来都没有以书法名家自居,许多国内名胜古迹、机关、部队、学校、工厂、街道以及个人请他作书题字,他都有求必应。罗丹的书名还远播海外,香港、台湾、新加坡、日本常常有人远道前来拜访。有的是他过去的学生或好友,有的是过去请他写过招牌的工商界人士,还有的是慕名而来,登门求书、求教的新朋友,都一一满足。所以在许多名胜古刹、市井商号以及平常百姓家里他的作品随处可见。罗丹先生对人处事热情厚道,尢重民主、开明的学术风气,在扶持新人、启迪后学方面从不摆老资格,也不搞封闭式的师承关系,而是十分重视美术、书法人才集体的培养, 先后参加创办了厦门鹭潮美术学校(现福建工艺美术学院)和厦门市业余书法学校。尤其对书法界的年青人倍加关怀,总是热情鼓励,精心指导与提携。他不仅把自己丰富的经验毫不保留地传授给年青人,而且总是鼓励年青人多临习古代某碑某帖,或介绍同辈某书家某方面的特长,鼓励向有独具风格的同仁学习,正如龚自珍《已亥杂诗》中论的那样“但开风气不为师”,足见罗丹先生那种崇高、宽阔的胸襟。罗丹先生做学问从来都是一丝不拘,认认真真,总是把自己看成是一位不断向前探索的新人一样,时时吸收着新的养份,溶入好的东西,力求变化,重在创新,从而使他的作品更加苍劲奇伟、雄健整辣,正如他在七十二岁时填的《浣溪纱》词里所说:“墨海研磨五十秋,称心笔妙苦难书,半生都为稻梁谋,习静个知闭可贵,放怀私幸古为俦,白头碑版未甘休”一样,正是他默默耕耘书法艺术的真实的写照。
罗丹先生在其他边缘科学上都有极高的造谐,如古典诗词、文史知识等都有较深的修养,早在1949年就出版了《稚华诗稿》,解放后,他创作了大量诗词,抒发自己对祖国、对人民、对家乡一山一水的热爱。还擅长画山水、松石,亦甚为可观。现借清人杨守敬“古人大家,莫不备此,断未有胸无点墨而能超轶辈伦者也”来褒扬罗丹先生最好不过了。出版有《大书家罗丹先生选临碑帖》 (张子善题签)、《泉州崇福寺妙月和尚舍利塔铭》、 《罗丹楷书千字文》、《罗丹书法》 (赵朴初题签)、 《罗丹书法艺术》等多种书法集、字帖。
(原载《中国书画报》2001.12.31第105期,转载《书法之友》2002第3期,菲律宾《商报》2002.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