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新观念,树立经营城市土地的全新理念
土地不仅是城市宝贵的自然资源,还是城市最具活力、增值潜力最大的国有资产,更是政府可以直接经营运作的高效资本。经营土地,是城市政府用市场的眼光看待城市土地资产,遵循市场机制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过程,是加快我市城市化进程、推进特大型城市建设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城市品位、增强综合竞争能力的战略选择。未来几年是我市城市发展极为重要的时期,土地资源的整合和合理配置将在更大范围内拓展。面对新的形势、要求和任务,我们要增强做好经营城市土地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转变观念,由注重资源管理转到资源和资产并重管理上来。在土地供应上,由需求决定供给转到供给引导需求上来;在土地资产经营上,由实现土地相对效益转到追求土地效益最大化上来;在土地管理职能上,由从管理为主转到管理和经营并重上来;在土地利用方式上,由外延增量粗放利用转到内涵挖潜集约利用上来。通过经营城市土地,既为城市发展提供空间,更为城市建设积聚更多资金。
二、积极探索,建立经营城市土地的运行机制
随着我市城市化战略的实施和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国土资源垂直管理机制的确立,经营城市土地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时期,但同时在土地的集中统一供应、土地收益分配、利益调整和市场化的配置土地资源等方面也存在着矛盾和问题。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我们必须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坚持政府对土地供应的集中统一管理。在市区国土资源体制垂直的基础上,要明确事权,强调供地行为的整体统一性,市区经营性用地“一个口子”向外统一供应。二是强化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围绕明年和未来三年城市建设目标,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计划。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同时要在分析研究前几年土地供应的基础上,加强市区中长期土地供应计划课题的研究。三是着力推进土地收购储备。按照市政府要求,今后凡是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为经营性用地,企业因破产、结构调整等原因调整出的土地,成片旧城改造,都必须由土地收购储蓄中心统一收储。规范土地收购行为,实行刚性收购,严格执行土地收益分配政策。按规划积极实施,超前收购,适量储备,涵养土地级差。强化前期开发,尽快实现土地供应由“毛地”向“净地”转变。计划2003年“净地”出让率达50%,2004年达80%,2005年达100%。加强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筹措和管理的研究,确定合理的融资规模,努力降低收储风险。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整合力度,对于一些囤积土地和无正当理由闲置的土地要依法收回。四是全面实行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进一步完善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的办法,不断提高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的比例,除法律规定可以实行划拨和对部分工业用地实行协议出让外,市区凡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让市场决定投资者,让市场决定地价,实现土地收益的最大化。五是营造良好的土地市场环境。积极开展常州市区地价研究,年前制订统一地价政策。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做到定期提供信息,公权公用,公权公开,增加交易机会,降低交易成本,确保土地市场稳定、公开、安全运行。
三、强化管理,落实经营城市土地的保障措施
经营好城市土地是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一项既光荣又艰巨的任务,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一定要加强自身建设,用良好的作风统领全局工作。一要加强作风建设。要不断地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强化服务,切实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二要加强队伍建设。我们将根据国土部门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搞好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人才培养,努力造就一支“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干部队伍,以不断适应建设特大型城市、经营城市土地对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和窗口办文,增强工作透明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做好城市经营土地这篇大文章,离不开方方面面的支持、协作和配合,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主动与各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形成合力,在推进城市化建设进程中,把握好经营城市土地的关键环节,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不断提高经营水平,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