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保证农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农村事务,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途径。我国是一个农民占多数的人口大国,农村幅员辽阔,农民人口众多。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对适应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十分重要。
一、存在问题与原因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初步形成了合力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新机制,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初步建立,涌现出一大批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新典型。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近年来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根据国家统计部门的一份调查资料表明,村务公开中存在的“六不”问题不容忽视。具体表现是:
(一)不愿意公开。随着国家支农助农力度的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和对农民减负的相关政策越来越多越来越具体,因而农民当家作主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对中央政策的了解欲也在不断增加,他们要求“文件公开、政策公布、精神落实”。但一些干部认为,群众知道政策越多,村民中的“刁民”就会越多,农村工作就越难开展,所以千方百计截留政策、封锁消息,自己出台“土政策、土办法”,不愿把上级的政策公之于众。
(二)不敢公开。在公开内容上避重就轻,财务公开笼统化,透明度低;一些村民主理财小组没有真正履行职责,没有发挥把关作用;一些干部把上级的政策变为自己谋利的权力,违法行政,违法办事,自身不廉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时不惜牺牲群众利益,多吃多占欺压百姓,有的甚至利用掌握的政策欺上瞒下、故弄玄虚、中饱私囊,这样一旦账目公开等于“自讨苦吃”,于是不敢公开。
(三)不让公开。一些地方的个别村实行家族式统治,村权、族权合在一起,而且族权往往左右着村权。村干部特权思想严重,自恃为“土皇帝”,习惯搞“家长制、一言堂”,导致权力缺乏监督和制约,一些政策很难公开,群众意见很大。
(四)不按要求公开。有的公开形式单一,公开资料没归档或归档不规范,有的公开内容不实、不全,“公开、公开,干部政绩摆一摆”,只亮成绩,不说失误;村民和群众要求公开的内容却没有公开或公开的只是一些众所周知的政策。想说的事情公开了,不便于说的躲开了;更有甚者糊弄蒙骗群众,搞不诚实的假公开,走过场的形式主义。这种避重就轻,隔靴搔痒,报喜不报忧,报粗不报细,甚至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的公开。村民们戏称之为“村雾公开”,心理上不愿意接受。
(五)不按时公开。公开时间不确定,随意性大,群众不能及时看。虽然上级对村务公开时间上有要求,但少数地方对此缺乏正确认识,应付了事的较多,或平时不公开,只在上级检查时才公开;在一些村,村务公开栏破旧不堪、管理不善,导致公开内容留存时间不长,以致村务公开栏成了“空开栏”、“不变栏”、“广告栏”,无法保证多数群众的知情权。
(六)不关心公开。部分群众民主意识差,法制观念不强,对村务公开工作不知晓、不愿晓,明明知道公开的内容有问题却不闻不问,认为自己“无权过问、问也白问”,有的想过问,又怕遭打击报复,于是在心理上变干脆不问为漠不关心,形成公开中的“真空”。
村务公开工作中,在一些地方存在工作透明度不高,管理欠民主,凡事通常是“决策靠干部,执行靠生硬”,群众意见大,工作阻力大,上访告状不断,工作难以开展的被动局面。这不仅使干部和村民之间的矛盾越发尖锐,严重制约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还委屈了清正干部,放过了腐败分子,甚至受此影响还很容易滋生“赖账户”,影响了农村的稳定与发展。因此,必须把村民戏称农村村务公开工作是“公道不公道只有天知道”的现象,转变为“公道不公道一看便知道”,使村务公开真正成为从源头上治理农村基层腐败,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金钥匙。
二、开展村务公开工作的对策
(一)强化责任,形成齐抓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合
力
1、强化领导责任,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乡镇(街道)村务公开工作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状的主要内容之一,实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增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务副书记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的当事人意识。通过建立三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些村有驻村任职干部的,要充分发挥作用,通过他们带头执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带头尊重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2、强化部门责任,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以推行村务公开工作小组名义制定下发相关职责制度,明确牵头单位成员的具体分工,并建立健全五项制度:一是工作小组会议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工作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各成员单位相互通报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的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和措施。二是分工负责制度。各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能特点,分工负责地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三是挂乡(镇)联村挂钩制度。各成员单位都挂钩一个乡(镇),联系一个村,指导帮助村里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四是定期汇报制度。各乡镇、街道每半年书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五是检查通报制度。牵头部门半年组织一次抽查初评,年终全面验收评比,并把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强化部门责任,逐步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3、强化基层责任,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须做出硬性规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状》(包括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年度考评分数达不到要求者,在评先评优方面实行“一票否决”,以有效地解决村务活动存在“小事公开、大事不公开,假的公开,真的不公开”的问题。在村级组织换届中,规定必须完成村财审计并经乡镇(街道)纪委、经管部门作出结论后方可进行村级换届选举。通过强化责任,增强乡、村两级组织以及各级领导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乡、村两级组织切实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二)完善制度,促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运作
1、建立健全村民议事制度。制定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原则、议事程序,村里大事、要事凡涉及本村村民切身利益的都要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许多比较复杂的问题,如财务预算、大额度资金使用、计划生育、集资办学、兴办集体企业和公益事业等,要由过去“两委”拍板变为群众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让热点问题不再热,难点问题不再难。
2、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主要抓好用人公开、经济公开和办事公开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实行用人公开,主要是指民主选举村委会委员和聘用其他村干部等方面,实行群众公开推荐制度。推荐前,应把需要选拔的对象及相关条件公开;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条件,服从民意、好中选优,根据大多数的意见选用人才。二要实行经济公开,主要是在村办企业等经济实体中,建立经济责任制,实行公开招标、公开投标和公开的民主分配,把分配政策、结算方法交给群众,让群众心中有数。三要实行办事公开,主要是办事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和办事结果公开。办事政策公开就是把有关村务的相应政策交给群众,并依靠群众来监督村干部的工作,以此促进村干部努力学习政策,认真执行政策,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办事程序公开,就是把村务工作的具体程序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对什么事情应由哪些人参与讨论决定,讨论决定一个问题要经过哪些程序、什么范围内的问题应由什么人负责处理,办一件事要经过哪些手续等方面都做出明确的规定,并把这些规定告诉群众。实行办事结果公开,就是让群众了解事实的真相和处理结果,接受群众对工作开展情况的评议和检查,以此督促村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能特别注重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财务、计生、土地、公益事业等),以取信于民。
3、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制度。各村根据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如农业生产管理、土地管理、山林果树管理、计划生育、文教、卫生、精神文明建设、治安管理、用电管理、社会福利等,并印发到各家各户,使村民的行为有规范,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有章可循,真正体现村民自己的事情村民自己办。
4、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一要推行一种全新的村务公开模式,即“1+4+X”:“1”就是各村必须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每年抓好至少一个以上的综合性“村务公开日”活动; “4”就是各村每年至少办好4期村务公开栏;“X”就是各村可在上述“规定动作”之外,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公开内容,大胆创新村务公开其他形式。通过推行“1+4+X”模式,努力形成以公开栏为主要平台,以“村务公开日”为载体,以广播电视、互联网、登门走访、印发宣传资料等为辅的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平面和立体互补的村务公开网络,克服某一种公开形式的局限性,便于村民参与对村务的管理和监督,有效提升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二要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制度,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组织党员、村民代表,结合年终考核对村两委成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评议,考评与其误工补贴和奖惩挂钩。三要建立村财审计制度,各村都建立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财收支情况进行年度审计或专项审计,必要时应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村委会予以纠正和处理。四要建立健全每月集中村会计办公日制度,进行报帐、对帐、结帐、互审,建立健全村财务的一切开支由村主任一支笔审计,并实行限额审批、超额集体研究的制度。必要时,不定期组织纪检、组织、信访、农业等部门有关人员,专门抽查,专项审计,进一步促进村财管理制度的规范化。
(三)积极探索,认真实行村务民主听证工作
1、认真制定试点方案。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对村务民主听证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试点工作方案。经征求乡镇街道意见,确定部分有基础的村作为市(县)级试点,并要求各乡镇、街道除抓好市(县)定试点村外,再结合实际各自再抓1-2个重点村开展试点工作,为全面推行村务民主听证制度打好基础。
2、营造良好氛围。召开由市(县)推行村务公开工作小组成员、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务副书记、组织委员和试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的动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深入宣传省《村务民主听证办法(试行)》,明确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程序步骤。同时,可以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组织外出向兄弟市(县)参观学习,并举行现场观摩村务民主听证会活动。为进一步扩大影响,还可将有关听证会制成电教专题片播放宣传,为全面推行村务听证工作营造氛围。
3、精心组织实施。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街道)按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报上级推行村务公开工作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推行村务公开工作小组及挂乡(镇)联村的成员单位加强跟踪指导。具体把握好三个环节:一要在听证会的组织上体现严密性和程序性。在听证会前,村两委要专门召开会议认真按照省《村务民主听证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听证内容、代表组成等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做到按章操作,确保听证会合乎程序。要求乡镇街道挂点领导和包村干部以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助理身份参与村级事务听证的全过程,指导村两委有序开展村务民主听证工作。同时,为解决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村务民主听证会主持人可能影响听证公正问题,确定由挂点领导或包村干部担任村务民主听证会主持人,负责组织协调听证活动。二要在听证代表的确定上体现代表性和公正性。听证代表人数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在代表构成上,兼顾到不同层面和不同村民小组的村民。在按听证办法选取和确定听证代表后,可由听证代表分组联系村民,在提前发放听证材料的基础上,采取上门走访、座谈等形式,听取和集中广大村民对听证事项、具体方案的意见,避免听证代表只能反映少数人意见的问题,确保村民能够广泛参与村务民主听证工作。三要在听证内容的选择上体现可行性和针对性。原则上凡涉及到村务的重大事项和村民切身利益事项都要进行听证,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合要求就某项村务进行听证的,以及村委会认为符合听证条件的均要求组织听证。对听证代表多数不同意的项目方案或有较大分歧、难以确定时,要求村里对有关方案调整后再次组织听证。为确保听证事项的具体方案合乎有关政策法规,须聘请有关部门专家和乡镇司法所人员担任政策和法律顾问,在听证会召开前对听证事项的具体方案进行咨询,在听证会召开时设置政策和法律顾问席,介绍和回答有关政策法规的问题。从深化村务公开着手,村务民主听证无疑能更好地调动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村务管理,使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