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政府涉外服务机构概况

  2005/12/21 10:32:16  31150点  永安之窗
  永安市尼葛林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闽委编办[2002]145号、明委编[2002]47号文件精神,永安市尼葛林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为永安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加挂“永安尼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牌子,代表市政府对开发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一、主要职责

  1、受市政府委托,行使市政府部份经济管理权限;
  2、全权负责与开发区发展相关的规划建设、土地开发与转让、环境保护、项目审批、外经外贸、财税和国有资产等事务的管理;
  3、组织制定全区经济发展计划和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招商引资,发展区内经济;
  4、负责区内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
  5、建立一级财政,一级金库,实行独立预决算体制;
  6、负责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协调解决区内企业关系和问题,指导区内企业改革;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管委会内设4个科室(所),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 

  1、办公室
  负责管委会的文字、信息、调研、督查、协调、人事、统计、档案、接待及其它行政、后勤工作。
  2、规划建设科
  负责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并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有步骤地完成各区域的详细规划;负责开发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论证、设计评审、立项审核和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
  3、经济发展科
  制定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经济发展项目库;制定经济项目开发方案及预可行性论证;兴办经济实体;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发展经济的优惠政策;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财政所
  制定本区内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本区的年度预算草案和年度决算,对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培植财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和管理,配合和支持各项改革措施,管理财政各项支出,依法理财,制定各种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 
 


  永安市行政服务中心

  永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履行全市有关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办证办照和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的职能,对"中心"的各窗口单位实行统一管理。"中心"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履行"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的庄严承诺,严格按照"手续简、流程短、办事快、服务优、效率高、质量好"的要求,切实为各类经济组织、外来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8811800

  审批业务咨询电话:
  建设局  8811806  规划局  8811807
  发展计划局  8811808  物价局  8811808
  人防办  8811809  消防大队  8811810
  环保局  8811811  供电局  8811812
  自来水公司  8811813  水利局  8811815
  外经局  8811816  经贸局  8811817
  民政局  8811828  林业局  8811818
  工商局  8811819  国土局  8811820
  广电局  8811821  气象局  8811822
  农业局  8811823  卫生局  8811825 
  文体局  8811826  公安局  8811827
  运管所  8811831  技术监督局  3651609
  国税局  3832653  地税局  3833720

  监督投诉电话:

  效能监察大队  8811111  物价监督投诉  12358


  永安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主要职责:

  (一) 指导、协调、综合管理全市外经贸工作、全市经济协作工作,检查监督国家、省、三明市外经贸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改革方案的贯彻执行。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负责汇总上报全市外经贸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检查外经贸企业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下达的各项计划任务;负责管理全市对外经贸项目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三)负责全市外经贸企业的审查申报工作,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实行归口管理;转报申领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和出口商品配额,监督检查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的使用情况;按规定转报进出口贸易、对台贸易和“三来一补”合同。

  (四)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转报超权限范围内外商投资项目,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利用外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涉外经济项目的谈判签约活动;监督检查全市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情况、协调解决吸引外资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项目的审查申报及管理工作。

  (五)归口管理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制定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的工作计划,开拓对外劳务市场,负责申报外派劳务合同和任务,审查上报对外经济技术援助和接受援助项目,审查申报境外办企业工作。

  (六)督促检查各类外经贸企业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开展工作,协调与海关、商检、银行、外商、保险、税务、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等部门的关系。

  (七)搞好全市外经贸发展战略、政策措施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深化外经贸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对外经贸的宣传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永安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文印、对各科室材料进行统一文字把关,管好、用好各种印章;做好机关文件的收发、整理、归档、保密工作以及文件的传阅工作;上传下达领导的指令,确保政令畅通;协助领导了解和掌握全市外经贸工作,了解工作进度,做好工作总结;负责执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制度,并具体承办上述工作;做好考勤和后勤工作。

  (2)外资外经科
  按上级要求调查收集和编制全市利用外资项目,负责全市外经企业的申报、指导工作;参与全市利用外资项目的洽谈,对合同、章程进行指导和初审修正,并做好合同、章程的审批,对举办境外加工贸易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转报,并对境外企业的经营状况做相应的指导,负责“三资”企业的年检工作;根据需要,筛选应接受的援助项目,并办理各种申报业务;深入企业了解情况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做好企业的协调工作;组织劳务输出和境外承包工程工作。

  (3)进出口贸易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年度引资及出口计划;负责全市进出口统计及利用外资情况的统计工作,并负责按时报送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全市“三资”企业的年度进出口计划及“三来一补”合同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申报工作,并做好后期管理,协调进出口企业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开展WTO规则宣传、普及培训教育;及WTO有关的政策和我市出台的地方性政策的调查研究,做好参谋。

  (4)经协科
  负责审批,上报全市内联项目;组织、引导企业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协调解决协作中遇到的问题,推进企业间的横向经济技术合作,做好区域经济联合工作, 做好日常经济技术协作的跟踪、落实、反馈、服务工作;树立经济技术协作示范企业;组织引导企业参加省、市有关技术协作会议和招商交易会,做好信息交流和咨询工作;促进 招商引资,建立“全市经济技术协作项目库”,参与重点协作项目的前期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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