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諾言”言猶在耳,“政協決議”墨蹟未乾——這些,我倒早料及的,不過是騙人的晃子。而事實也早已給了明證:諾言不過夢話,決議也形同廢紙,如此而已。但對於《民主》,我卻總想“他們”還是會弄一個藉口來封門的。
然而誰知竟不然。
在兩個月以前吧,《週報》被迫停刊了,但那名義是“堂堂正正”的:登記證。在那時,我就詫異於“他們”的何以獨獨不讓《週報》登記而發了《民主》及其他民間雜誌的登記證。這一回,《民主》登出了“停刊啟事”,我從恍然裏鑽出一個大悟來:原來“他們”還有這一手。我真不禁學著北平老百姓的口吻,說一聲:“這小子真不含糊。”
到今天我才曉得:《週報》的領不到登記證,也實在還是“他們”的“恩典”:乾脆宣佈了你們死刑,讓你死也死得明白。但《民主》呢?活是讓你活了,卻把你所有的路都封閉:印出了,撕;撕之不夠,就用三輪車去裝;裝嫌麻煩,於是下一道什麼令給書報儺:不准賣,要賣就吊銷執照。這是輕而易舉的辦法。書報儺雖說志在文化,但奈家中老母弱妻以及自己的肚子非吃飯不肯安寧何?於是只好遵命不賣了。
《民主》不能自己走上街頭,何況即使走上街頭,也難逃撕毀和裝去的命運;《民主》週刊社以沒有印鈔票的機器和權力,也不能從國庫去領津貼:當然,經濟上負擔不了,只好被迫停刊。
至於統治者呢:“我沒有要你停刊啊!是你自己刊物沒有銷路,賠本了,自動停刊的……”之類的話,大概不久就可以聽見的,假使“他們”提到這件事的話;而“人民不要民主”的“結論”,我想,大概也會從某一張“官嘴”裏說出來的。
然而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們決不再受騙了。
末了,還要拖一條尾巴:從這一件事看來,還有倖存的幾份肯替人民說話的刊物,其命運,大致也是相仿的。但是,我們並不害怕:封閉了人民的嘴,我們還有可以搗毀回於我們的一切的枷鎖的手呢?
原刊於一九四七年上半年上海《文匯報·筆會》
一九九六年七月收入文匯報筆會編輯部編的《走過半個世紀——筆會文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