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新读—新译新评古文观止》卷十(4)

谌震  2009/12/15 15:56:52  8463点  永安之窗
  张益州画像记① (苏洵)

  本文歌颂张方平安抚蜀地的政绩。张方平为什么能够处变不惊,化险为夷?是因为他对蜀人没有偏见,一改‘待之以待盗贼之意,而绳之以绳盗贼之法”的错误。作者强调这点,很有见地。文章骈散交用,情文并茂。

  至和元年秋,蜀人传言,有寇至边。边军夜呼,野无居人。妖言流闻,京师震惊。方命择帅,天子曰:“毋养乱,毋助变!众言朋兴,朕志自定。外乱不作,变且中起。既不可以文令,又不可以武竟,惟朕一二大吏,孰为能处兹文武之间,其命往抚朕师?”乃推曰:“张公方平其人。”天子曰:“然。”公以亲辞,不可,遂行。冬十一月至蜀。至之日,归屯军,撤守备,使谓郡县:“寇来在吾,无尔劳苦。”明年正月朔旦,蜀人相庆如他日,遂以无事。又明年正月,相告留公像于净众寺,公不能禁。
  眉阳苏洵言于众曰:“未乱易治也,既乱易治也。有乱之萌,无乱之形,是谓将乱。将乱难治:不可以有乱急,亦不可以无乱弛。惟是元年之秋,如器之欹(qī)②,未坠于地。惟尔张公,安坐于其旁,颜色不变,徐起而正之。既正,油然而退,无矜容。为天子牧小民不倦,惟尔张公。尔翳以生③,惟尔父母。且公尝为我言:‘民无常性,惟上所待。人皆曰蜀人多变,于是待之以待盗贼之意,而绳之以绳盗贼之法。重(chóng)足屏(bǐng)息之民,而以砧斧令④,于是民始忍以其父母妻子之所仰赖之身,而弃之于盗贼,故每每大乱。夫约之以礼,驱之以法,惟蜀人为易。至于急之而生变,虽齐鲁亦然。吾以齐鲁待蜀人,而蜀人亦自以齐鲁之人待其身。若夫肆意于法律之外,以威劫齐民,吾不忍为也。呜呼!爱蜀人之深,待蜀人之厚,自公而前,吾未始见也。”皆再拜而稽首曰:“然。”
  苏洵又曰:“公之恩在尔心;尔死,在尔子孙。其功业在史官,无以像为也!且公意不欲。如何?”皆曰:“公则何事于斯?虽然,于我心有不释焉。今夫平居闻一善,必问其人之姓名与其邻里之所在,以至于其长短小大美恶之状;甚者或诘其平生所嗜好,以想见其为人。而史官亦书之于其传。意使天下之人,思之于心,则存之于目;存之于目,故其思之于心也固。由此观之,像亦不为无助。”苏洵无以诘,遂为之记。
【注释】
  ①张益州:指张方平(1007—1092),曾以吏部侍郎知益州。他善理财,两任三司使,主持中央财政,有人将其列入中国古代“十大理财家”。此事在宋仁宗至和元年(1062)。②欹:倾斜。③翳:  惟,是。④重足:叠足而立,恐惧不敢前进。屏息:不敢出大气。砧:古代腰斩时用的垫板。

  公,南京人①,为人慷慨有大节,以度量雄天下。天下有大事,公可属(zhǔ)。系之以诗曰:
天子在祚(zuò)②,岁在甲午。西人传言,有寇在垣③。庭有武臣,谋夫如云。天子曰嘻,命我张公。公来自东,旗纛(dào)舒舒。西人聚观,于巷于涂。谓公暨暨,公来于于④。公谓西人:“安尔室家,无敢或讹。讹言不祥,往即尔常;春尔条桑,秋尔涤场。”西人稽首,公我父兄。公在西囿(yòu),草木骈骈⑤。公宴其僚,伐鼓渊渊。西人来观,祝公万年。有女娟娟,闺闼闲闲。有童哇哇,亦既能言。昔公未来,期汝弃捐。禾麻芃(péng)芃⑥,仓庾崇崇。嗟我妇子,乐此岁丰。公在朝廷,天子股肱。天子曰归,公敢不承。作堂严严,有庑(wǔ)有庭。公像在中,朝服冠缨。西人相告,无敢逸荒。公归京师,公像在堂。
【注释】
  ①南京:今河南商丘市,因赵匡胤称帝之前,曾在那里做节度使。②祚:皇位。③垣:墙。④暨暨:果敢坚决的样子。于于:行动舒缓自得的样子。⑤骈骈:繁茂的样子。⑥芃芃:茂密繁盛的样子。

【译文】
  至和元年秋天,蜀中传出谣言,敌寇就会侵边。边军夜里惊喊,村里逃个精光。谣言越传越远,京城也都惊慌。朝廷商议派谁去,天子拿出主张:“不要养成祸乱,不要激起事变。虽然众说纷纭,我的主意已定。外患未必酿成,内乱倒很担心。既不可以文令,武力解决也不行。各位大臣中间,有谁文武双全,能把重任来肩?”大臣齐声推荐,唯有张公方平。天子马上答应,公以亲辞不准。十一月来寒冬,张公来到锦城,上任就下命令,撤走全部驻军,边界守卫也放松。派人慰问郡县:“大家尽可放心,果真敌寇要来,一切有我担承,不必劳累你们。”等到明年元旦,百姓喜贺新春,益州安安静静,谣言不破自平。又是一年新春,百姓感激深思,画像供在净众寺,张公无法来禁止。
  眉阳苏洵,敬告众人;“祸乱未生,治理不难;祸乱已生,治理也易。有乱才萌,无乱之形,这是将乱,最伤脑筋。不能像有乱那么急,不能像无乱那么松。元年秋天,正是这种情形。好比一件器具,看来摇摇欲坠,尚未摔倒在地。惟我张公,承得住气。面不改色,徐徐上前扶起。祸乱既己平定,张公毫不骄矜,他为天子牧民,日夜操劳无倦容,真是百姓的父母,百姓因张公而得生!
  张公曾对我说:‘百姓哪有常性?全看上面如何治民。人们都说:蜀人多变乱,就把蜀人看成盗贼,要用对付贼的刑法对待蜀人。百姓本来就已战战兢兢,还要滥用酷刑,百姓这才不顾家庭,铤而走险把命拼,大乱每每就酿成!如用礼义来约整,依据法律来驱使,蜀人管理最容易。逼迫太急生变乱,齐鲁之民也如此。我把蜀人当作齐鲁人,蜀人也以齐鲁对自身。超出法律外,威迫老百姓,我心决不忍!’啊,爱惜蜀人如此深切,对待蜀人如此厚道,在张公之前,我还未曾见过啊!”众人听了,又重新行礼,都说:“真是这样啊!”
  苏洵又说:“张公的恩德,记在你们心中:你们死了,记在你们子孙心中。他的丰功伟绩,记在史册,画像可以不用了吧?而且张公自己也不愿意啊。大家说怎样才好?”众人说:“张公自然不在乎画像;不过,我们心里总是不安啊。平时听说有人做了件好事,必定问他姓名,住在那里,一直问到他的高矮肥瘦美丑,甚至还问他平生有什么嗜好,由此想见他的为人。史官也把这些都记在他的传记中,目的是要使人们不仅记在心里,还要显现在眼前。好人的音容既显现在人们眼前,心里也就记得更深切了。由此看来,画像也不是没有意义啊。”苏洵听了,无话可答,于是为他们写了这篇画像记。
  张公是南京人,为人慷慨,大节高尚,以宽宏大量闻名天下。天下有大事,张公是可以托付的,篇末以诗歌作结:
  天子坐龙庭,甲午庆升平。蜀人起谣言,边关将动兵。
  朝廷多良将,谋士密如云,天子下圣旨,张公远出征。
  张公东方来,猎猎大旗扬。蜀人齐瞻仰,人海满街巷。
  齐赞公坚毅,容色何安祥。张公谕蜀人,还家且安心。
  莫把谣言信,照旧各营生。春修你家桑,秋打你家场。
  蜀人谢张公,张公如父兄。张公居西园,草木绿葱葱。
  开轩宴文武,击鼓响冬冬。蜀人来围观,祝公万寿松。
  有女美娟娟,闺中乐闲闲。有童在怀抱,牙牙学语言。
  张公如不来,已向沟壑填!如今粮仓满,全家庆丰年。
  张公在朝廷,天子左右手。御旨召公回,张公敢不走。
  我修新殿堂,有庭又有廊。公像挂堂中,朝服何辉煌。
  蜀人来禀告,敢把正业荒?公虽回京城,公像还在堂。

 
  刑赏忠厚之至论 (苏轼)①

  这是苏轼考进士的试卷。做应试文章,审题时如果不能透过字面,深入思考,就往往为题目所拘束,文思枯竭。以此题来说:“刑赏”如何才能做到“忠厚之至”?苏轼认为关键在于一个‘疑”字。审案遇到疑难,是不肯放走一个坏人,还是不肯冤枉一个好人?由前者出发,就容易主观用事,甚至逼供诱供,造成冤狱。所谓“宁肯错杀三千,不肯放走一个”,其惨酷可以想见。从后者出发,就会深入调查研究,逐个排除疑点,直至证据确凿,才能定案。有时宁可放走一个坏人,也不肯冤枉一个好人。《尚书》所说:“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其中确有至理,经苏轼发挥,更见光彩。不过,“罪疑惟轻”只能减轻受冤的程度,给以后平反留下机会;惟有现代法学的“无罪推定”才能保证不冤枉一个好人。我国直到二十世纪末才在刑事诉讼法中引进‘无罪推定”原则,这是一大进步,但要普遍贯彻,还须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
  主考欧阳修和苏轼同一观点(参见《泷冈阡表》),大为赞叹:“吾当避此人出一头地。”但不知文章中的‘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出于何典。后问苏轼,回答是‘想当然耳”。一座大笑。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之,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故其吁(xū)俞之声②,欢休惨戚,见于虞、夏、商、周之书。成、康既没,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犹命其臣吕侯,而告之以祥刑③。其言忧而不伤,威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故孔子犹有取焉。
  《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当尧之时,皋陶(yáo)为士④,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四岳曰:“鲧可用。”尧曰:“不可。鲧(gǔn)方命圮(pǐ)族⑤。”既而曰:“试之。”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⑥。”呜呼!尽之矣!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
【注释】
  ①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四川眉山人,与父洵、弟辙齐名,合称“三苏”。神宗时,不赞成新法,出任地方官,且因文字得祸,贬黄州(今湖北黄冈)。哲宗时,一度召回中央任翰林学士,又因政见不合,出任杭州知州。晚年连遭贬谪,最后到海南岛,临终前一年才遇赦。他是个全才作家,文、诗、词、书法,都是一流。性格豪放,虽在极困苦时也很乐观。有《东坡全集》。②吁:叹息。俞:应允。③祥刑:用刑详审谨慎。事见《尚书•吕刑》。④士:上古掌刑之官。⑤方命:抗命,违命。圯族:灭族。⑥不经:不合于常规。引文见《尚书•大禹谟》。

  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之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诗》曰:“君子如祉(zhǐ),乱庶遄(chuán)已①”;“君子如怒,乱庶遄沮(jǔ)。”夫君子之已乱,岂有异术哉?时其喜怒,而无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注释】
  ①祉:喜欢。庶:差不多。遄:迅速地。

【译文】
  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文王、武王、成王、康王那时候,他们爱护百姓何等深厚,忧虑百姓的事何等急切,全是用君子长者之道对待天下啊!谁做了件好事,马上就奖赏他,接着又歌颂赞美他,对这好的开端表示高兴,并鼓励他坚持到底;谁做了件坏事,马上就处罚他,接着又怜悯他、警戒他,希望他改过自新。因此那叹息和应答的声音,欢乐或悲伤的感情,在虞、夏、商、周的书上都能见到。成王、康王死后,穆王即位,周朝的德行开始衰败,可是还命令他的大臣吕侯,告诉他办案要谨慎。穆王的话忧虑而不悲伤,威严而无怒气,慈爱而果断,流露出哀怜无罪者的心情。所以孔子认为有可取之处。
  书上说:“奖赏有疑问,还是给奖,为了广施恩德啊。惩罚有疑问,免除惩罚,为了慎用刑罚啊。”唐尧的时候,皋陶做法官,将要判人死刑,皋陶接连三次说“杀他”,尧却接连三次说“宽恕他”。所以天下都畏惧皋陶执法的严厉,都喜欢尧用刑的宽大。四岳说:“鲧可以任用。”尧说:“不可。鲧违抗命令,坑害本族。”接着又说:“试用一下吧。”为什么尧不听皋陶杀人的主张,而采纳四岳对鲧的推荐呢?由此也可看到圣人的用意了。《尚书》说:“判刑有疑问,只能轻判:授功有疑问,只可重赏。与其杀掉无罪之人,宁可犯执法不严的错误。”啊,这话讲得真透彻呀!可赏可不赏的,赏了他,是过份的仁慈;可罚可不罚的,罚了他,是过份的正义。仁慈过份,不失为君子;正义过份,就变为残酷。仁慈可以过份,正义却不能偏离啊。
  古时候,奖赏不用爵禄,刑罚不用刀锯。用爵禄来奖赏,只能对那得到爵禄的人起作用,对于没有爵禄的就不起作用;用刀锯作刑罚,只能对那受刑的人起作用,对于不会受刑的人就不起作用。先王知道天下的好事赏赐不尽,不能都用爵禄来鼓励;天下的坏事也惩罚不尽,不能都用刀锯来制裁。所以,有了疑惑就以仁爱之心来处理,以君子长者之道对待天下,使天下之人统统归向于君子长者之道,所以说是忠厚之至啊。
  《诗经》说:“君子如闻善而喜,祸乱很快就终止。君子如怒斥谗言,祸乱很快就消失。”君子消除祸乱,难道有什么特异的法术吗?他的喜怒都合时宜,而且都离不开仁罢了。《春秋》一书的原则就是:立法贵严,责人贵宽。按照(春秋》褒贬的原则来制定赏罚的条例,这也是忠厚之至啊。
 
  范增论 (苏轼)

  本书选苏轼四篇史论,此篇独劣。作者不仅断言范增与项羽早有矛盾,而且断定范增应在何时离开项羽,简直是要千年以前的古人听从自己的指挥了,怎能不失之武断呢?作者片面强调一个“忠”字,全不顾历史事实,指责项羽不该杀卿子冠军。卿子冠军顿兵不前,坐误战机,又不顾将士劳苦,置酒高会。幸而项羽当机立断,矫命杀之,又破釜沉舟,大破秦军,威震天下。这正是项羽一生最精彩的一页,范增怎么能在此时离开他呢?再就范增而论,他在入关以后,未能劝阻项羽烧秦宫、弃咸阳,却力劝项羽杀刘邦,可说是舍本逐末,比萧何差远了。周作人曾论旧时策论的大弊是“胡说八道”,以前在书房里作“汉高祖论”、“管仲论”,谈论一二千年的事情,全不了解实情。只能乱说。若能翻案,便是更好的文章了。一旦考中,点了翰林,做了御史,更可胡说八道了。这种习气养成之后,于是把中国的国民性弄坏了。  (见《中国的国民思想》)。  东坡此文,即是一例。
  
  汉用陈平计,间疏楚君臣。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其权。增大怒,曰:  “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 ①”归未至彭城,疽(jū)发背死②。
  苏子曰: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杀增。独恨其不早耳!然则当以何事去?增劝羽杀沛公③,羽不听,终以此失天下。当于是去耶?曰:否。增之欲杀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杀,犹有君人之度也。增曷为以此去哉?《易》曰:“知幾(jī)其神乎④?”《诗》曰:“相彼雨雪,先集维霰(xiàn)⑤。”增之去,当于羽杀卿子冠军时也⑥。
【注释】
  ①愿赐骸骨:意即请求辞官引退。②疽:一种毒疮。彭城:今江苏徐州市。③沛公:即刘邦,因在沛县起义,大家推举他为沛县令,故称沛公。④知幾其神乎:见《周易•系辞下》。幾:“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⑤霰:俗称软雹,常于大雪前阵性降落。⑥卿子冠军:指秦末起义军将领宋义,统兵北伐,中途停顿不前,为项羽所杀。
  陈涉之得民也,以项燕、扶苏①。项氏之兴也,以立楚怀王孙心;而诸侯叛之也,以弑(shì)义帝②。且义帝之立,增为谋主矣;义帝之存亡,岂独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与同祸福也。未有义帝亡而增独能久存者也。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也,岂必待陈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陈平虽智,安能间无疑之主哉?
  吾尝论义帝,天下之贤主也:独遣沛公入关,不遣项羽;识卿子冠军于稠人之中,而擢(zhuó)以为上将。不贤而能如是乎?羽既矫杀卿子冠军,义帝必不能堪;非羽弑帝,则帝杀羽,不待智者而后知也。增始劝项梁立义帝,诸侯以此服从;中道而弑之,非增之意也;夫岂独非其意,将必力争而不听也。不用其言而弑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是始矣。方羽杀卿子冠军,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君臣之分未定也。为增计者,力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已七十,合则留,不合则去;不以此时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
  虽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项羽不亡。呜呼,增亦人杰也哉!
【注释】
  ①陈涉:即陈胜。陈胜起义时曾借用项燕和扶苏的名义。项燕是楚国大将,扶苏是秦始皇长子,被二世杀害。②义帝:楚怀王孙,名心。项梁起兵反秦时,立为王。后项羽尊他为义帝,又暗杀之。

【译文】
  汉王用陈平的计策,离间西楚君臣。于是项羽疑心范增和汉王暗中勾结,逐渐减削他的权柄。范增大发脾气,说:“天下事已经大体决定了,君王自己去办吧!请把这付老骨头赏还我,让我回家吧!”范增还没有回到彭城,背上的恶疮发作,就死了。
  苏轼说:范增走得好啊。如果不走,项羽必定杀他,可惜他早不走啊。那么,他应当借什么事情离开呢?鸿门会上,范增曾劝项羽杀沛公,项羽不听,结果竟因此丧失天下。应当在这时候离开吗?回答是:不!范增要杀沛公,是做臣子的本份;项羽不杀沛公,还有君王的度量。范增为什么要在这时走呀?《周易》说:“知道事物变化的先兆,大概算是神明吧!”《诗经》说:“好像大雪纷飞前,先飘下点点小雪球。”范增离开,应当在项羽杀害卿子冠军的时候啊。
  陈胜得民心,是因为假托楚将项燕和秦太子扶苏的名义。项氏的兴起,是因为立了楚怀王的孙子熊心;而诸侯背叛他,是因为他杀了义帝。而且,立义帝乃是范增主谋,义帝的存亡,岂止关系楚的盛衰,也与范增同祸福哩。义帝死了,范增却能久存,决无这个道理。而项羽杀卿子冠军,正是杀义帝的先兆;他杀义帝,又是他怀疑范增的根源,何必等待陈平去挑拨呢?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人必自己先有疑心,然后人家才进谗言。陈平虽然聪明,又怎能离间没有疑心的君主呢?
  我曾经评论义帝,说他是天下的贤君;单独派沛公入关,不派项羽;从众人中识别卿子冠军,提升他为上将。如果不是贤君,能做到吗?项羽既假托义帝的命令杀了卿子冠军,义帝当然不能容忍;不是项羽杀死义帝,就是义帝杀死项羽,不必聪明人也可判断。范增当初劝项梁拥立义帝,诸侯因此服从,半路上项羽把义帝杀了,决非范增的本意:岂但不是他的本意,还必定竭力谏争,可是项羽没有听从。不听他的规劝而杀掉他所立的君主,如果有力量诛戮项羽,就杀掉他;如果不能,就离开他,岂不是很坚毅的大丈夫吗?范增这时年已七十,合则留,不合则去;不在这时弄清去就的得失利害,而幻想依靠项羽成就功名,见识太浅陋了。
  虽说如此,范增毕竟是汉高祖所畏惧的。范增不去,项羽也不会灭亡。唉,范增也是人中的豪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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