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出生医学证明》的换发程序

妇幼保健院  2011/4/6 10:57:17  28648点  永安之窗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后发现信息有误或涂改等原因导致无效的,可以申请换发。
(一)因签发单位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签发单位应及时收回原件,换发有效《出生医学证明》。
(二)因新生婴儿父母或监护人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应向原签发单位出具下列材料:
1.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附件5);
2. 新生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无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4. 如果新生婴儿父母任何一方信息资料与原接生机构出生医学记录不一致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的三方亲子鉴定证明。父母双方信息资料均与原接生机构出生医学记录不一致的,不予换发。如需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也参照医疗机构外出生所需程序申请。
(三)签发单位应认真核对原《出生医学证明》的防伪标识、原《出生医学证明》医院存根联信息以及该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记录,经原签发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四)申请人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的,可以同时换发正副页,否则只能换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换发新证后,将无效《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新证副页归档并专案保存。


  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司法厅
  二○○九年五月四日

发表评论>>
相关阅读:

永安市妇幼保健院党支部荣获“三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陈艺芳   8年前   66042点

永安市妇幼保健院获得临床医师、护士技能竞赛第一名

市妇幼保健院   11年前   68404点

永安市妇幼保健院获得三明市“先进妇幼保健单位”称号。

12年前   92766点

卫生部近日发布《母婴健康素养55条》

妇幼保健院   12年前   106867点

儿童检测微量元素的临床意义

13年前   11167点

具有亲权司法鉴定资质的福建省内司法鉴定机构名单

妇幼保健院   13年前   19144点

永安市卫生局转发福建省卫生厅、公安厅、司法厅关于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的通知

妇幼保健院   13年前   17690点

关于出生医学证明换发事项的说明

妇幼保健院   13年前   86001点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程序

妇幼保健院   13年前   18666点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流程

妇幼保健院   13年前   8939点
加载更多>>
2024 福建·永安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