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总面积2941平方公里,辖7镇4乡4街道,有228个行政村,总人口32.0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4.92万人。根据饮水安全评价指标,截止2005年底,全市按中央核定的不安全人口为6.5455万人,占当时农村总人口14.92万人的43.95%,农村饮水安全人口有8.3745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56.1%,自来水受益人口8.3745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56.1%。经调查统计,全市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为5.1183万人,其中利用地表水集中方式供水的受益人口为5.01万人,利用地下水集中式供水的受益人口为0.1083万人,分散式供水人口共3.2462万人。
农村饮水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地质构造与水文地质条件造成饮用水氟超标,二是不合理开采地下水、采矿、选矿等造成饮用水氟超标。另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量越来越大,污水排放处理不达标,工业废渣随意堆放,特别是农村生活垃圾多数未经无害化处理,造成污染严重。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养殖场和家庭饲养畜禽粪便、厕所渗水污染等,对浅层地下水、河流、水井等都不同程度造成污染,致使水体有害微生物、有机物、氨氮等超标严重,色、嗅、味感官性状差,且有逐渐恶化的趋势。饮用细箘严重超标的污染水会导致肠胃疾病甚至急性传染病爆发,饮用有机污染物严重的水会降低免疫力,致畸、致癌等怪病。因为水质污染超标,影响饮水不安全人口共有4.1239万人。
实现饮水安全是广大群众强烈愿望,是人类生活的基本需求,也是事关群众身心健康的大事。实现饮水安全是落实联合国千年宣言的重要行动,2000年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千年宣言提出“至2015年年底前,使无法得到或负担不起安全饮用水的人口比例降低一半”。为了实现上述宣言,省委省政府提出“十一五”期间全省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总数的2/3,已被列入《福建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中的永安市,从全市农村饮水现状调查结果得知,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人口有6.5455万人,2006年至2010年期间,规划解决不安全人口4.3831万人,占全市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67%,为提前落实联合国千年宣言打下坚实的基础。
永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把它列入年度“十大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专门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水利局、发改委、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农办、财政、环保、教育及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将全市15个乡镇、街道划分为四个片区,组织水利技术人员成立四个服务组,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对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进行督查。并认真做好优化工程设计、监督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整编验收资料等基础性工作。
根据2011年11月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建设的意见》要求,永安市委市政府通过召开有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会议,明确了项目实施各时间点,做到早动员、早部署。各乡镇、街道及时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基层一把手亲自挂帅,各相关站所负责人按要求各司其责,落实任务。2012年度实施的西洋、曹远、大湖三个镇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于7月底开工建设,11月底全部建成,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3.15万人。2013年实施的小陶、洪田、罗坊、贡川等11个乡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11月上旬全面启动建设,至2014年6月全部建成,解决计划内饮水不安全人口6.26万人。
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需求,永安市在充分利用中央和省上安排专项资金基础上,从本级财政中按项目总投资20%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其中2011年配套60万元、2012年配套308万元、2013年投资农村安全饮用水3619万元,配套资金610万元,兴建饮用水114处涉及132个建制村,解决7.42万人饮水困难,目前饮用水工程已覆盖全市228个建制村,提前完成全市“十二五”农村安全饮用水的任务。此外,每年专项安排40万元以净水药剂形式用于农村饮水工程。在安排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还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形成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建设格局。按照由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的原则,强化资金的筹措管理,全市在积极按排本级配套资金的同时,要求受益农民自筹资金,承担工程供水管网中入管道投资部分或自行建设。在全市积极发动群众做好融资的宣传工作,并按照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立了农村饮水安全专户,并实行报账制,有效地杜绝了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现象的发生。
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市水利局实行全程跟踪。成立四个服务组,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片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行技术指导。工程设计中,注重因地制宜,帮助指导分析和选择水源点、净水构筑物设计及供水管网布置等。在实施过程中,督促落实建立“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将工程实施过程透明化,全面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全过程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实行每月巡查制度,并将巡查情况上墙,进行通报。通过注重抓好工程建设质量,树标杆创精品,做好示范工作。要求各乡镇结合实际,建设2---3个村级饮水精品工程。近年来,先后建成了大湖岭岗、洪田贵湖、西洋下洋等一批精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