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办、局,市直各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驻永中央、省、三明市属企事业单位:
为促进产业集聚,做大纺织产业规模,提升纺织产业整体竞争力,实现建设全省纺织强市的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定位
1、目标定位:到2008年,纺织工业总产值达40亿元,年均增长42.5%,利税总额达4亿元,纺织工业企业达20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0家,企业用工总数达3.5万人。
2、产业、产品定位:坚持以建成全省纺织强市为目标,以构建产业用纺织品生产基地为核心内容,以发展制革业为突破口,带动化纤、纺纱、织造、非织造布、染整、制革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成龙配套。 同时,积极发展为纺织企业服务的中介、信息咨询、金融服务、纺织机械配件等配套行业,形成产业集聚。
二、主要措施
(一)营造发展环境。
1、在全市上下营造合力,以建设全省纺织强市为目标,坚持把纺织产业作为三大特色主导产业之一加以培育、发展。
2、从加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平台建设、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实施优惠政策扶持等方面多管齐下,努力创建良好的投资环境,最大限度地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永安纺织业,使民间资本成为纺织企业的主要投资主体。
(二)构建集聚平台。
1、科学规划工业园区发展。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科学规划布局我市纺织工业园区,整合资源、优化功能配置。以尼葛工业区为主导园区,将尼葛工业区建成集纤维、纺纱、织造、针织、服装、染整、制革为一体,园区功能完备的大型纺织工业区。在原有尼葛新区1000亩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使园区面积扩展到1平方公里以上,依据纺织行业生产工序经营流程和服务配套等设施划分功能区块,高标准、高档次规划园区建设。贡川镇水东工业集中区要建设成为以发展染整业、制革业为主的生产基地。其它乡镇的工业集中区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开发扩大工业用地面积,为尼葛主导园区的产业规模和产业链延伸,发展卫星型生产基地,为小型民间加工企业提供后备工业用地。
2、建设一个新的化纤纺织工业区。在目前福建纺织化纤集团公司所在地域,开辟新的工业园区,建设新的纺织工业基地。一是配合福建纺织化纤集团公司的改制进程,引导鼓励永安纺织民营企业投资参股经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短纤、纺织、染整、制革等各类企业集聚;二是依托福建纺织化纤集团公司具有维纶短纤、差别化长丝原料以及科技力量强的优势,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引进国外先进的熔喷法无纺布—革基布一条龙生产线,大力发展制革业,开发、生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系列产品,占领市场。
3、鼓励开发建设纺织专用标准厂房。鼓励、引导社会投资者,按市纺织工业园区规划布局,开发建设纺织标准厂房进行出售或租赁,以解决新建纺织项目业主因大额资金投入厂房建设工程,而造成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或建设厂房周期长、投产见效慢等入门难、发展难的问题。
4、培育建设纺织专业市场。积极引导鼓励和培育建设我市成为我省产业用纺织品的交易市场所在地,争取在2008年以前,形成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专业市场。
(三)引导企业间的协调和联合。
由市纺织行业协会和市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牵头,引导组建各类专业化公司。
1、引导组建专业化企业集团。积极引导纺织优势骨干企业,通过联合兼并等方式,与中小型纺织企业组成若干个专业化生产的大型纺织企业集团公司。通过扶持专业化企业集团公司,使之成为我市纺织产业集聚的龙头支柱企业,以强带弱共同发展。
2、引导组建纺织品营销公司。按照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的思路,积极引导纺织品营销大户和经销企业,组建若干个纺织品营销公司,全方位拓展销售网络。
3、引导组建纺织物流配送中心。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组建我市纺织物流配送中心,并建立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与我市各纺织企业及国内外的物流配送中心的电子商务终端联网。通过现代化的物流配送手段,推动企业全面走向市场,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大循环中,从而逐步实现我市纺织企业的业务订单、产品销售,生产的原辅材料、机物料配件等实行现代化物流配送,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同时,积极引进上游的化纤生产企业、销售公司、纺织设备厂家在永安设立原料采购、销售、设备维护维修中心,以降低本地纺织企业的生产成本。
4、积极扶持纺织企业上市。加大对大型纺织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其做强做大,并给予政策倾斜,鼓励、扶持纺织企业上市,把企业真正推向市场经济前沿,促进企业超越式发展。
(四)提升产业层次。
1、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进行“双认证”工作,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进而提高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积极鼓励纺织企业在争创名牌、打响名牌上下功夫,走品牌效应、品牌兴业的发展路子。
2、鼓励建立纺织研发中心。鼓励、引导有条件的纺织骨干企业,与省内外纺织科研院校联合,建立纺织研发中心,实现产学研有机结合,使之成为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研发的孵化器和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的基地,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有选择地聘请2至3位纺织相关专业的全国一流专家教授担任市政府顾问,为我市科技兴纺提供智力支持。
三、相关政策扶持
(一)实行扶优扶强政策。
对经市政府认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三类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一是规模企业。包括纺纱规模达5万锭以上的纺纱生产企业;各类织机规模达300台以上,或无纺布生产线达15条以上的织造生产企业;年染整梭织布达3500万米以上及针织色坯布达2000吨以上的染整生产企业;制革生产线达2条以上的制革生产企业;年产值达1亿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年销售额达8000万元以上的纺织品营销企业。
二是核心企业。包括PU革基布、染整、制革行业以及服装行业的生产企业,其发展有利于促进整个纺织产业的成龙配套,促进我市特色主导产品形成的企业。
三是物流配送企业。对生产企业带动能力强的物流配送中心或流通企业。
(二)实行财税政策倾斜。
1、财政支持。一是对新建规模企业、核心企业或物流配送企业,在税收上给予返还奖励,具体是:①从企业纳税年度起三年内,企业新增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实得部分的50%给予返还奖励;②从企业纳税年度起五年内,企业新增增值税地方财政实得部分的45%给予奖励。二是对原有企业,达到以上三类企业设定条件的,由企业向市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申报,经经贸、财政、税务等部门进行企业认定,从认定年度起,以企业前三年纳税平均值为基数,享受以上优惠政策。三是市财政拨出专款,对有配置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终端硬件设备的纺织企业给予补贴。
2、税赋支持。全市纺织业税收实行纳税评估,确定纺纱、织布等行业税赋峰值,营造公平、公正、宽松的税收环境,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鼓励企业投资技改,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加快企业的滚动发展。
3、建立纺织企业新产品开发基金。市政府从纺织企业所纳税的地方所得中按一定比例由财政拨专款设立纺织企业新产品开发基金,专项用于纺织企业开发新产品和技术创新,提高企业产品档次和市场竞争力。
4、设立纺织企业技改贷款贴息。鼓励纺织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市政府从纺织企业所纳税的地方所得中按一定比例由财政拨专款设立纺织企业技改贴息基金。专项用于在永安区域内投资的各种经济类型纺织企业,凡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开拓市场实施的技术改造投资,经财政、经贸、纺织行管办、纺织协会等部门审定核准,可享受财政技改贷款贴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5、市政府专项扶持奖励。一是对获得国家证监会批准,成功上市的纺织企业,市政府一次性奖励企业100万元。二是对获得国家工商总局认定,并取得国家驰名商标证书的纺织企业,市政府一次奖励企业100万元,同时对该产品在资金、财政等方面给予一定扶持,对获得省级著名商标的纺织企业也给予适当奖励。三是对建立纺织研发中心的纺织企业,市政府从资金、政策上予以大力扶持,鼓励企业走产学研结合的路子,促进科研院校的科技成果在企业实现产业化。
(三)实行信贷政策倾斜。
1、加大银企合作力度。实行各家商业银行对口扶持几家纺织企业办法,简化资产抵押担保、评估、审查手续,降低收费标准,适当提高房产、土地、设备等资产抵押贷款比例给予抵押贷款额度,同时尽可能提高企业授信贷款额度,解决企业发展资金不足问题。
2、组建并运作好市纺织行业贷款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公司按公司制运作,实行市场化经营管理。企业申贷由担保公司内相关产业组进行评估、确认互保,提交担保公司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由担保公司负责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按一定比例向银行贷款,“短平快”地解决产业集团公司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短缺的问题。
(四)实行电力政策倾斜。
对纺织企业,在电力紧张限电时,尽可能优先照顾纺织业生产电量需求,以满足纺织企业连续作业的生产特点要求。同时重点保证纺织新建投产项目的供电,以增强项目投资业主发展纺织企业的信心。
(五)实行人才政策倾斜。
继续实施纺织人才培训和引进计划,为企业发展储备人力资源。一是建立技工培训基地。以市技工学校、市农职专、市职专和三明轻纺工业学校为载体,充分发挥其教学资源优势,招收纺织专业学生,培养纺织后备人才,市财政拨专款用于学校添置配备必要的教学设备和聘请教师;同时在以上四所学校建立纺织技工短期培训基地,对社会失业人员、企业转岗人员,进行岗前、岗位短期培训学习,为纺织业输送有一定素质和技能的纺织人才。二是组织市有关部门,帮助民营纺织企业引进急需人才,并给予诸如住房、就业、户口等优惠政策,留住人才,发展企业。三是对经纺织培训,在本市从事纺织业的农村或市外社会青年,公安部门给予办理转城镇户口,吸引更多的青年在我市安心从事纺织业,建设一支稳定的专业技工队伍,以支持我市纺织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共永安市委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0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