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办、局,市直各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驻永中央、省、三明市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快资源培育,促进林竹产业集聚,实现建设林业强市的宏伟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08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40亿元,比2003年增长1.7倍,年均增长22%;农民人均林业收入占农民人均年收入的60%以上。确保森林覆盖率不降低,森林蓄积量有增加,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重点
1、按照定向培育资源,再造资源优势,促进产业集聚的思路,在今后五年,重点建设“两个百万亩”(100万亩以毛竹为主的竹林基地、100万亩以桉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和“两个中心”(全省以高品质中密度纤维板为主的木材人造板生产中心、以竹集成材为主的竹材高效利用生产中心)。
2、加快推进林竹产业化进程。在木材加工方面,重点鼓励、扶持发展高品质中密度纤维板、层积板、竹木复合板、指接材等产品;在竹材加工方面,重点鼓励、扶持发展竹地板、竹集成材、旋切板、竹纤维、竹炭系列产品。大力发展木材深加工,逐步减少木材原料的直接外销,力争木材市内就地加工率五年内由现在的38%提高到80%以上,实现加工增值。积极推动木竹产品的升级换代,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与附加值,切实解决资源充分合理利用问题。
3、加强林业生态体系建设。按照“公益林管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强化对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补偿办法,切实保护好现有的生态公益林,维护生态安全。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前提下,加快开发福建天宝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资源,提高保护区的社区经济建设水平,力争将天宝岩自然保护区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位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同时,加大投资力度,加快福建省竹子现代科技园区建设,配套搞好竹林旅游景观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培育资源,促进产业集聚。
1、建设100万亩以毛竹为主的竹林基地。现有竹林面积76.8万亩,通过改造、扩鞭及营造林等到2008年实现新增竹林面积23.2万亩。一是做好中小径竹的垦复和新植、毛竹低产林改造等项目工作,确保各年度按规划完成新增竹林面积任务(其中2004年完成新增竹林面积5.5万亩,竹林总面积达82.3万亩)。二是抓好福建省竹子现代科技园区建设、竹林高效经营示范与推广工作,大力实施竹山道路与竹山喷灌系统两项工程建设,以达到提高竹林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的目的。三是认真落实兑现《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竹业经济的若干意见》(永政[2002]文134号)文件精神,确保各项优惠扶持措施落实到位,提高竹农生产积极性。
2、建设100万亩以桉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其中现有林面积68.8万亩,到2008年新造速生丰产林31.2万亩。一是抓好各年度造林任务的落实,做好技术指导工作,确保造林质量与进度。二是抓好永林公司种苗中心、黄泥家民营种苗基地建设,为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提供种苗保障。三是稳定林业扶持政策,在建设“两个百万亩”基地的五年时间内,明确市政府已经出台的各项优惠扶持措施保持不变,具体按《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鼓励扶持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农村集体、个人参与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的决定》(永政文[2003]81号)执行,以充分保护林农与社会各界投入基地建设的积极性。
(二)深化改革,促进产业集聚。
充分利用我市被列为福建省全国林业改革与发展试验示范点的有利条件,坚持“举改革旗、走创新路”,围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一核心,在“两个确保”(即确保森林覆盖率不降低,确保森林蓄积量有所增加)的前提下,不断推进林业综合配套改革。一是成立林权登记管理中心,为林权交易、流转提供一个平台,进一步盘活林木、林地资产,促进森林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二是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试点,逐步建立符合林业特点的资产抵押贷款运行机制,解决林竹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抓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消除“多头执法”现象,维护林区治安稳定,营造公平、规范的产业发展环境;四是抓好国家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试验示范点建设,实现县域森林可持续经营;五是开展低产林改造试点工作,为建设“两个百万亩”基地提供林地保障;六是实施林竹生化利用项目,力争在林竹生化利用方面取得突破;七是建设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范工程,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八是开展安砂库区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模式试点工作,探索实现生态公益林经营者自我补偿的有效途径,进一步调动林农参与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的积极性;九是推进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增强林业的科技支撑;十是建设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在市、乡(镇)、村三级成立各类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社会化中介服务组织或专业协会,以解决林权制度改革后涉及千家万户的林权流转、科技服务、采伐管理、森林防火、防病虫害等一系列难题。通过林业改革与发展试验示范点的建设,力争用五年的时间,探索总结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林业可持续发展模式,促进“两个百万亩”与“两个中心”的建设,切实加快林竹产业集聚步伐。
(三)依靠科技,促进产业集聚。
1、依托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强与科研单位的联系,切实搞好产学研合作,坚持走“招才引智,借脑发展”的路子,完善政府高级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国家林业局桉树研究开发中心永安分中心、国家林业局竹子研究开发中心永安分中心的作用,大力推进科技创新,重点开展桉树品种的选育,加强对“两个百万亩”基地建设的技术指导与服务,按照不同区域、不同自然条件,确定培育目标,全面实行分类经营、定向培育,不断推进集约经营。组织力量攻克一批林竹加工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竞争力,加快“两个中心”建设。
2、加强林业技术队伍建设。通过与复旦大学的全面合作,在永安建立区域性人才培训中心,构建并完善由专家型技术人员、推广型技术人员与技术示范户组成的市、乡、村三级林业科技推广网络。同时,加强产业工人的专业技能培训,对当地农民工和下岗职工的职业培训给予扶持,培训结业的给予培训费减免并优先安排就业等,提高产业工人素质,促进企业发展。
(四)构建平台,促进产业集聚。
1、建设林竹工业园区。一是搞好园区建设规划。以促进产业集聚为目标、以建成集约型开发区为方向,科学规划布局林竹工业园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功能配置。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林竹加工企业落户工业园区,落户园区企业必须是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生产终端产品(或高端产品)的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三是加快园区建设进度。多渠道筹集园区建设资金,完善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力争用五年时间,建成福建省规模最大、科技含量最高、一流林竹加工产业园区,形成专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明显、产业链配套的产业集群。
2、建立福建(永安)竹木交易中心。将该中心建设成为集笋竹产品展示、市场信息发布、竹木产品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交易、会展中心,依托我市交通区位优势与资源优势,加快物流集聚。
(五)龙头带动,促进产业集聚。
在木、竹、笋三类加工领域分别确定1—2家规模最大、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作为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鼓励其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拉长产业链,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经确认的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财政支持。从企业纳税年度起三年内,企业新增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实得部分的50%给予返还奖励;从企业纳税年度起五年内,企业新增增值税地方财政实得部分的45%给予奖励。
2、设立林竹产业发展基金。市政府从林竹企业所纳税的地方所得中按一定比例由财政专款设立林竹产业发展基金,专项用于对龙头企业技改贴息,开发林竹生化利用产品。
3、搞活林业企业。对市重点企业实行备案制管理,其加工的产品可先行办理产品出仓运输手续,每半年将木材进仓的有效凭证和产品出仓的数量分别报林业主管部门,年底一次性核销;其主要产品的木材消耗比率,可根据企业综合利用能力实行不同的比率,实行一厂一定的优惠政策;市林业主管部门除每年底对企业年审进行清仓盘点外,其他时间原则上不随意进入企业进行清仓盘点,对有确凿证据涉及企业非法收购和加工木材的,经市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批准后,林业执法部门方可进入企业调查处理。
4、鼓励争创品牌。大力实施品牌战略,进一步加大品牌的宣传力度,搞好一年一度的“福建·永安笋竹节”,不断提高“永安竹业”、“永林蓝豹”等品牌的知名度。鼓励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实行诚信经营,树立并维护良好的品牌形象。对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由市财政给予奖励100万元。
(六)加强领导,促进产业集聚。
1、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中发[2004]1号文)文件精神,使林竹业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将林竹业列为全市三大区域特色主导产业之一,确保一以贯之地推进林竹产业建设。
2、建立健全林竹产业化项目工作责任制。市委、市政府成立林业改革与发展试验示范点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全面加强对林业各项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并组织乡(镇、街道)干部挂村抓,林业重点乡镇的领导班子要确保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林业建设当中;林业、财政、计划、外经、经贸、科技、统计、交通、水利等市直有关部门要围绕加快林业发展的目标,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制定工作计划,切实抓好落实;市委办、市府办要制定林业专项考核、督查办法,进一步明确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及永林股份公司的主要领导是“两个百万”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分阶段对各乡镇、街道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林竹产业化项目工作进行考核,及时兑现奖惩,确保林竹产业化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围绕林竹产业化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项目来组织领导班子。继续选派干部到林竹业发达地区和我市林业龙头企业挂职锻炼。有计划组织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参加林竹产业知识培训。把德才兼备、有较丰富林业专业知识,擅长抓林竹项目的干部选派到乡(镇、街道)任职,不断提高我市林竹产业发展的管理水平。
中共永安市委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0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