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访的特点
1、利益的一致性。由于经营城市引起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部分人利益关系的变化,成为集体上访人之间最基本的联系纽带,使他们融为一体。这些人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为了达到共同目的而上访,串联起来向政府施加压力。
2、内容的集中性。虽然上访人的社会分工、经济地位、思想觉悟、文化素质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但由于共同的利益关系,使上访人众口一辞,反映问题相对集中,并且情节具体,内容真实性程度较高。
3、处理的紧迫性。集体上访一般是在双方矛盾发展到比较激化的程度而产生的,往往参与人员众多,声势大,且上访人情绪激昂。如果不及时处理,容易激化矛盾,扩大事态,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4、危害的严重性。有的上访群众围阻党委、政府,进行请愿、静坐,严重影响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有的上访群众集体打着标语到上级机关上访,对整个社会秩序、社会安定十分不利。
二、集体访的成因
一是认识不足,措施不力。一些部门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不强,主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自觉性不够,官僚主义严重。有些事情如果基层单位足够重视,及时处理是能够解决的,但由于不负责任的互相推诿,矛盾上交,致使事情越来越大,矛盾越来越深,从而引发集体上访。同时,有的农村干部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道等都是引发集体上访的重要原因。个别村干部处理村级事务,该研究的不研究,该通报的不通报,该公开的不公开,不按照议事程序办理,个人说了算,凭想当然办事。
二是处理不当,激化矛盾。对落户工业园区的内外资项目,因土地补偿费较低,村干部对群众宣传解释不到家,造成群众的不理解、不支持。有的党政组织虽然对群众的初信初访进行了调查处理,但调查不认真,处理不当,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违纪事实已查清,却长期拖着不处理,导致群众集体上访。
三是干部不廉,自身不正。城区规划范围内的村庄,因大部分土地被征用,土地出让费让个别村一夜之间暴富,不少村该项收入超过千万元,加之区位优势,使不少人有求与村干部,如:建房、落户口等。个别村干部手中有权有钱之后,随着社交范围的扩大,自觉身价也增了,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有的坐吃山空,不谋发展集体经济;有的贪污受贿,损公肥私;有的挥霍浪费,给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有的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从落户本村的企业、单位中,为自己的亲友承揽工程建设项目,从中谋取私利;有的村干部利用职权大肆收受外来落户、建房、办企业人员的财物。
四是目无法纪,存有误区。在城区建设过程中,不少道路需要加修、拓宽,许多房屋需要拆迁,园区建设需要用地等,这些都与农民有直接关系,需要进行补偿。应怎样补偿,该补偿多少,上级的政策又是怎样规定的,群众心中没有底,讨个说法成为自然。但有的人对集体上访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采取集体行动可以统一步调,壮大声势,法不责众,可以安全地实现自己的目的。还有的人认为人多势众,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其行为有很大的盲目性而不利问题的解决。
五是煽风点火,别有用心。集体上访中往往有一两个发起人,其中,个别别有用心的发起人一般都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或想得到某种权利,或想发泄私愤,或想借机敛财。在房屋拆迁改造过程中,由于房屋补偿和拆迁费与群众的要求差距较大,无法满足群众的愿望,致使工作开展困难。而个别拆迁户,想借此发拆迁财,拒不接受拆迁补偿和拆迁规定,漫天要价,造成集体访和越级访。
集体访的对策
(一)实现“四个好”,重视初信初访。一是坚持分级负责,实现分流好。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属基层纪委办理的信访件一律向基层纪委转办或交办。不属于纪检监察范围的信访件,也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不积压。二是讲究方法技巧,实现办理好。即无论是直接受理还是上级转、交的信访件,都必须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一个不漏的调查到位;对证明每个问题真实情况的证据必须取证到位;对每个问题的定性结论处理依据明确到位。三是突出沟通回复,实现反馈好。首先明确反馈时间,及时向相关当事人回复;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必须写出延期报告。其次是明确反馈内容,向当事人反馈调查的事实经过和处理结果。四是注重结果运用,实现教育好。无论被反映人是否有问题,都要对当事人、群众和相关组织进行教育。对当事人有错误的进行廉政谈话,指出其错误性质、程度、危害性;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警示谈话,要求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对相关群众,采取面对面的交流,通过摆事实,找问题,查性质,析原因,避免群众再次上访。
(二)创新三项举措,注重综合治理。一是推行基层查办信访案件履行两个“承诺”制度。凡由基层单位受理的信访件,承办单位党政组织或纪检组织要与信访人签定查办承诺书,确定办理时限,并在确定的时限内答复信访人;凡市纪检监察机关转办的重点信访件,承办单位党政组织要对市纪检监察机关做出书面查办责任承诺,同时,对上访人也做出查办承诺,并签定责任书,对办理时限、办理标准等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实施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共同参与依法处理疑难信访联动工作机制。对涉及严重违法违纪、涉及多个部门的交叉信访问题,从公、检、法、司部门聘请富有工作经验又懂法律的工作人员担任“信访协调员”,达到依法终结处理信访问题。三是推行信访办理听证、公示制度。对处理起来难度大且容易出现反复的集体访,协调举报人、被举报人、案件调查人以及相关部门人员召开听政会,由各当事人就相关问题现场举证,现场做出综合处理结论,有效解决一些疑难信访问题。
(三)强化两项措施,致力强根固本。一是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自今年起,为减少村级财务管理漏洞,在总结“三代管”制度的基础上,以镇为单位,设立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初步实现“理财民主化、管理程序化、监督制度化”。二是严格规范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制定出台了《关于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暂行规定》,对农村“两委”成员、不在村“两委”的村文书、村会计、村计生主任等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基本行为提出严格要求。
作者单位:山东省胶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