笋帮公栈建于清顺治三年(1646年),占地97.15平方米,座南朝北,硬山顶,整幢建筑由门厅、大厅、东西廊及厨房等组成。
门厅面阔三间,进深一间,次间后檐与东西廊相连,东侧防火墙砖烧制有“笋帮公业”的印记,以示房界,门额上阴刻“笋帮公栈”四个大字,门厅上方悬挂清乾隆年间所立的“正直无私”牌匾。
大厅面阔三间,进深二间,地面均用青色方砖斜铺。正中镶有一块40×65公分见宽的石块,称为“公平石”。当年这里笋商云集,收购笋干,签订合同,商讨价格等均在公栈内进行。
2003年被永安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