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衡水市将城市建设的重点放在内涵提高上,围绕改善人居环境和提高城市品位,着力实施了市区部重点部位的综合性改造,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了近500户居民和38个企事业单位50万平方米的公益性拆迁,动迁速度之快、群众配合之好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整个过程没有一个抢建户、没有一个上访户、没有一个遗留问题。在市民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何以拆的平心静气、如愿以偿?
一、主要做法
1、决策,民主科学。科学决策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前提。为了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城市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去年谋划2004年政府工作时,该市就开展了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市民为调查对象的“市民关心与需要解决问题”专项调查,经过反复研究,形成了实施包括部分区段综合性改造在内的城市建设“168”工程的工作意见,并报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经修改后通过。整个决策的形成,来源于广大群众的意见,倾注着政协委员的心声、贯穿着人大代表的关怀,所以这个决策一出台就得深得民心,得到了积极配合。
2、理念,以人为本。此次拆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体现了对被拆迁人的人本关怀。在拆迁预备工作会议上,主管副市长赵常福特别强调:我们既要考虑如期完成任务,更要学会换位思考,想到被拆迁居民在动迁时的感受和动迁后的生产生活,更加主动地为他们搞好服务。这种人性化的理念在具体工作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在组织发动上,一改过去“大一统”的工作方式,变指挥部直接组织拆迁为属地拆迁,依靠区、乡(办事处)、村(街道)基层组织力量,借助基层工作人员脸儿熟、门儿清、好说话的优势发动拆迁工作。这些人员常年与群众打交道,更能站在被拆迁人的立场考虑问题,设身处地的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在工作方式上,一改生、冷的“照章行事”,代之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说教和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帮扶行动。如干马村一被拆迁户在自家院内建有8座冷库,存贮着300多万元的海鲜产品,短时间内拆迁确有困难,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指挥部不仅发动工作人员帮助其寻找房源重建冷库,而且协调拆迁单位提前支取了部分赔偿资金,使其深受感动,加班加点地完成了搬迁。在工作要求上,一改“拆的快、搬的走”的目标取向,更多地考虑如何让被拆迁户拆得后顾无优。如一私企所建厂房多半被划进拆迁范围,所剩部分无法再行生产,面对这一情况,指挥部不仅协调拆迁单位进行了全部面积的赔付,而且还为其安排了新的厂房地点,使其及时恢复了生产。
3、程序,依法操作。法制化是此次拆迁的一个鲜明特点。这不仅表现在对当事人双方的法律监督,更多的则是强化了对政府自身的法制约束。如拆迁改造方案早在年初的市人代会议上就经过了审议通过;拆迁红线则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划定;由于是公益性拆迁,由市政府统筹的补偿资金足额打入专户后才组织拆迁动员,等等。在此基础上,还特别加强了对整个拆迁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每个步骤都按照法定程序严格实施,每项拆迁都在征得被拆迁人同意并签订协议、领取补偿后进行。
4、补偿,公平合理。有拆迁就有补偿,有补偿就有补偿方案。新方案最让市民服气的地方是更加体现了政府对私有财产的尊重和保护,让群众眼前不吃亏、长远受大益。一是补偿方式灵活多样。要钱要房悉听尊便。二是补偿条款更加合理。改变仅按房产市价加倍赔偿的传统做法,将房产赔付标准调整到略高于重置价,并对有合法证件的房产增加15%的补偿,同时新增了对土地资产的分级赔付。这样一来,既避免了单纯赔付房产而带来的抢建行为和赔付不公,又形成了一种依法建设的正确导向,在确保被拆迁户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节约了可观的拆迁成本。三是赔偿事项更加具体。对拆迁房屋过去只是按照成新论价补偿,这次则考虑到了房屋装修的差异,增加了对装修部分的补偿,同时对被拆迁人自费安装的电表、电话、有线电视等设施也都分别给予相应补偿。四是在房屋用途的认定上更加尊重事实。对于事实生产经营用房,除按正常价位赔付之外,再按经营年限给予补偿, 并按从业人数给予停业补贴。
5、操作,阳光透明。此次拆迁除在补偿上更加合理外,操作上也更加公开透明。一是设立公示栏、发放宣传纸,将规划拆迁范围、拆迁政策、补偿方案、补偿资金到位证明、产权置换办法、工作流程、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名称及其工作人员名单等事项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公布。二是对每一户的丈量评估都有村和街道干部在场,并聘请四邻进行监督和互相印证。三是及时公布丈量评估结果、分户补偿金额、搬迁进展情况等,让群众及时了解拆迁动态,明明白白动迁。四是建立了拆迁举报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
6、激励,以奖促拆。 鉴于拆迁行为具有与房地产正常交易不同的行政性因素,故在原设定的拆迁补偿、搬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基础上,另增设了带有激励性的提前搬家奖励金,即在规定的时限内腾空并交验空房的,每平方米奖励30元,每提前一天再增加1元。
二、几点启示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城镇化发展阶段,为保持合理的发展速度和适度的建设规模,提高城市化的质量和效果,拆迁是必须的。但要拆的审慎、补的公平、做的合法,并充分体现对被拆迁户的人本关怀。总结衡水的经验,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借鉴:
一是民本化的决策意识。城市拆迁关系民生、事关稳定,不是政府一厢情愿,想拆就拆的。衡水市通过向广大群众、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决策,拆与不拆、先拆后拆,取决于发展的需要,考虑到群众的要求,体现了强烈的民本意识和务实的政绩观念。如果我们的每一项重大建设决策都能够更加民主、更加审慎、更加务实,那么,我们的工作就会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就更加能够为群众所理解、所拥护、所支持。
二是人性化的拆迁理念。城市拆迁以部分居民和单位的利益损失为代价,这种损失不仅仅是经济的,还有情感的和精神的。衡水在组织城市拆迁的过程中,不仅发动的深入扎实、赔付的及时到位,而且给予被拆迁人更多的精神抚慰和人性化关怀,切切实实地为他们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使他们拆的无怨无悔、搬的后顾无忧。衡水的实践表明,城市拆迁必须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设身处地的为每一个被拆迁户的具体利益考虑,处理好依法拆迁与有情操作的关系。同时,政府还应该表现出一种应有的善意与宽容,与群众站在一个“平起平坐”的位置上公平对话,在决策的形成、政策的制订、工作的实施上一开始就给予被拆迁户以充分的人性化关怀,并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倍加重视,积极主动地帮助群众解决好相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够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儿上,才能够恰当地解决好破与立、拆与建的问题,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三是法制化的拆迁程序。随着群众维权意识尤其是保护私有财产意识的普遍增强,对拆迁程序的合法性、操作过程的规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衡水从政府自身做起,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推动城市拆迁,确保了拆迁工作规范有序、于法有据,既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诉累,又树立了法治型政府的良好形象,值得效法。
四是合理化的补偿机制。城市拆迁,关键的矛盾是经济利益,任你给多少钱都不拆的毕竟是极少数。因此,多给群众一些补偿也是必要的。但要有一个度,衡水市通过完善赔付制度,有效控制抢建搭建行为,堵住了拆迁赔付的无底洞;通过四邻监督和相互印证,确保了丈量评估的真实性;而增加对房屋装修等项目的补偿,则更加顾及了被拆迁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我们发现,拆迁的圆满与赔付的公允不无关系,而把赔付做得的公平合理天公地道,则是化解拆迁矛盾、维护拆迁公正,有效推进拆迁工作的关键一环。
衡水的实践表明,只要我们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城市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发,用科学的发展观解决好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城市拆迁并不是一个烫嘴的热山芋、带刺儿的铁蒺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