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镇农民的基本构成
根据问卷调查数据分析,进镇农民在构成具有以下5个明显特点:
1、男女性别比相近,以青壮年居多。在本次调查的对象中,男性231人,占52.4%;女性210人,占47.6%。进镇农民的性别构成较为平均。调查对象的年龄从16岁到70岁不等,无明显集中趋势,但相对而言,以20~44岁年龄段居多,占74.3%。分年龄组来看,最高者为30-40岁组(占17.9%),其次为35~39岁组(占14.7%)和25~29岁组(占14.5%)。年龄中位数为33.8岁,表明进镇农民大多为青壮年。
2、进镇农民文化程度中等,但缺乏专业技能。在所调查的进镇农民中,受过初中教育的占57.1%;受高中教育者占22.7%,还有占4.3%的人受过大专及以上教育,三者相加,合计达到了84.1%。而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表明,2000年湖南省乡村人口受初中教育者占38.8%,高中占6.9%,大专及以上占0.5%。两相比较,进镇农民的受教育程度远较全体农村人口为高。但进镇农民多未受过专业技能的培训,对专业技能的需求非常强烈。进镇农民在回答对找工作起重大作用的因素时,"有专业技能"居第一位,占到了55.1%。
3、已婚者居多,举家迁移者甚多。就婚姻状况而言,441人中有361人已婚(其中含1人离异、1 人丧偶),共占81.4%。正因为他们已婚比例甚高,只身一人进镇的较少,只占20.2%。而与爱人(占11.6%)、与爱人、儿女(占38.1%),或与爱人、儿女、父母(占8.8%)一起进镇的,合计达到了58.5%。进镇农民家庭平均规模为3.5人,以3-4人户居多,占46.3%,也有少数5人以上的大家庭,其中10人户有2户,12人户有1户,均属典型的联合家庭。
4、农民进镇的时间较长,正式落户的不多。在我们所调查的进镇农民中,进镇最早的是1977年,大多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进镇的。其中1989年以前进镇的占11.6%,1990~1999年进镇的占54.4%,2000~2002年进镇的占34%。在进镇农民中,拥有城镇户口的115户,占26.1%,表明正式落户的比例还不是很高。但进镇农民大多实际上业已安营扎寨,在441户中,自建住房的占39.9%,购买住房的占9.5%,租有住房的占44.2%,而借住、寄住者等采取临时状态的仅占6.4%。
5、进镇农民以来自附近乡村者居多。在441个被调查对象中,来自本镇所辖村的占70.1%,本县其他乡镇的占24.9%,本省其他县市的占3.6%,省外农村占0.9%,其他占0.5%。尽管我们所调查的均属于活力较大的镇,其中大瑶镇还是全国户籍制度改革试点镇,但从进镇农民的这种地域分布状况不难看出,县城以下的建制镇目前基本上仍属于农民就近转移的场所,吸引范围还不够大。
二、农民进镇的原因
调查表明,农民进入小城镇,是在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发生的理性选择。
1、收入和对迁入地的熟悉程度是农民选择进镇的首要原因。在所列出的农民选择进镇的原因中,"收入的农村高一些"获得了最多的选择,占到了56.9%。列第二位的是"对本镇熟悉",占34.5%。其他原因包括"生活环境比农村好"、"离原居住地近"、"有利于子女的发展"以及"投资环境比较好"等,如表1所示。可见农民选择进镇有基于发展方面的考虑,但更多地是出于对生存的追求。小城镇以其与农村相比的比较优势,为农民提供了一个"洗脚上岸"从事非农产业的场所。在此,他们可以获得较农业生产高一些的收入、较好的生活条件以及有利于今后发展的环境,同时他们对所在镇比较熟悉也有助于减小其心理成本,可在一定程度上可发挥社会关系网的支持作用。
2、进镇农民愿意在小城镇长期居住,更有进入城市的愿望。我们通过调查发现,进镇农民大多有长期居住的打算,占61%的被调查对象。表示"如有可能,一直住下去",而打算呆1~2年的为3.2%,3~5年的为3.2%,5年以上的为2.5%,只打算呆1年以下的仅占4.2%,加上表示"随便"(13.2%)和"没想过"(12.7%)态度者,进镇农民想在小城镇立足的态度是非常明显的。与此同时,有46.3%的人明确表示不打算迁回原来居住的农村,还有23.4%的人表示尚未考虑过再回农村的问题。若是以后返回农村去,则主要是希望回农村养老,或者是因为其他一些原因导致实在呆不下去了,不得不迁回。尽管如此,进镇农民仍然表露出一种只把小城镇当作驿站,目的地还是城市的思想,占64.9%的人明确表示如有可能的话,愿意去城市居住或工作。
3、经济实力不够和城市的陌生是农民选择不进城的主要原因。在286名愿意到城市居住或工作的被调查者中,40.4%的人考虑到城市中可获得更高的经济收入,33.6%的人主要出于从子女发展角度的考虑,29.7%的人认为生活环境好也是吸引他们进城的因素,同时,还有出于投资环境以及换换环境方面的考虑。尽管进镇农民大多有进入城市的想法;之所以还未付诸实践,占前三位的原因为经济实力不够、人生地不熟和找工作太难,如表2所示。
三、进镇农民的生活状况
调查表明,农民进镇所改变的不仅仅是职业结构,而是体现于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
1、经济收入状况有所改善。进镇农民在就业上多采取的是一种自谋职业的方式,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占69.4%,私营企业主为6.3%。尽管谋生不易,但多数人对进镇后的生活状况表示满意。在所调查的441人中,50.1%的被调查对象表示经济收入比进镇前"好一些",占16.1%的人表示"好多了",还有占27.2%的人表示"差不多"。对目前的经济收入状况表示"非常满意"、"比较满意"和"一般"的合计占72.1%。与此同时,进镇农民的生活条件、居住环境等方面均发生了变化,多数人认为镇上的生活更好。对比进镇之前,36.2%的人认为生活条件上发生最大的改变,17.55%的人认为生产方式上的变化最为显著,13.8%的人将居住环境视为生活上的最大变化。综合比较,占45.4%的人认为在镇上居住更好,还有46.5%的人认为各有利弊。
2、人际交往等生活圈子明显扩大。进镇农民平时联系、交往最多的人中,首先的是朋友,占32.4%;其次为家庭成员,占17.7%;再次是邻居,占15.4%;同事也比较多,占13.4%。由此可见,进镇农民的社会关系网也不纯然由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所构成,趣缘和业缘关系开始成为重要部分。而且扩大的社会关系网络给进镇农民带来了帮助,76.0%的人认为得到过人力、物力、财力上的实际帮助,81.9%的人得到过精神上的支持和安慰。进镇农民获得了一定的社会资源,并转化成为了社会资本。并且,在进镇农民扩大了的社会关系网中,原镇上居民也担负了一个重要的角色。绝大多数进镇农民认识镇上原来的居民,基本不认识镇上原居民的人只占4.3%;98.2%的人与当地原有居民有来往,来往很多的还占到了33.1%。这种人际交往是平等、互惠的,40.6%的人认为当地居民对进镇农民比较热情,21.5%的人还认为很热情。在他们的观察中,57.8%的人认为大多数进镇落户农民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很好"和"比较好"。80.9%的被调查对象对所在镇的邻里关系感到比较满意和很满意。
3、进镇农民还面临着诸多实际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1)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突出。在被调查对象中,占92.7%的人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障,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全凭自己解决。正因为如此,大部分进镇农民仍然将承包土地视作为一种规避风险的保障形式。在仍然承包着土地的421人中,占37.9%的仍由自己耕种土地,18.4%的人请亲友代为耕种土地,转包给别人的只占30.2%,交还给村组的只有7%,还有2%的户任由土地撂荒。在回答承包土地采取何种方式处置较为妥当时,仍有33.3%的人主张土地仍由自己耕种较为适宜,主张亲友代耕的占12.5%。进镇农民并非不需要社会保障,相反这种需求还比较迫切,占78%的人认为要建立养老保险,占56.5%的人认为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提出要建立失业保险(占24.9%)、工伤保险(占16.6%)、生育保险(占7.7%)也都占有一定的比重。(2)专业知识、技能不足。虽然占84.4%的被调查者认为其与本镇居民在就业机会上基本相同,但占55.1%的被调查者认为找工作最大的难点在于专业知识、技能的短缺。调查显示绝大多数进镇农民从事的是小本经营的个体户,兴办企业或其他实体的不多,实际上这是在目前知识、技术状况下的一种无奈选择。(3)社会网规模小,社会资源不足。调查显示,29.1%的被调查者认为社会关系网广泛对于进镇农民找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但通过社会关系网找工作的人仅占18.1%,通过职业介绍所、媒体介绍等正式组织方式找到工作的人极少,几乎接近于零。进镇农民面临着社会资源不足的危机,这将不利于他们的进一步发展。(4)生产资金紧张和子女上学难是进镇农民生活中的主要困难,如表3所示。生产资金紧张与目前农民收入普遍不高有关,但子女上学难则主要是由社会性因素所造成。相当多的进镇农民子女得不到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原本薄弱的小城镇教育也难以为进镇农民提供较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在城镇化过程中如何整合教育资源,以改变进镇农民下一代的命运,还是一个尚待解决的问题。
四、几点政策建议
在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过程中,量多面广的小城镇始终具有不可或缺的基础作用。在城镇体系结构中,小城镇与大中城市各自发挥着不同的功能,有着互补的关系。充分发挥小城镇在吸纳农村人口中的作用,这是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所必须重视的问题。当务之急是要针对农民进镇中的难点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1、鼓励中心镇的优先发展。小城镇要在吸引农村人口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有一个增强内聚力和辐射力的问题。换言之,小城镇只有实现产业兴旺、市场繁荣、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才能以较好的生产、就业、生活条件吸引人口及其他生产要素的聚集。根据小城镇发展现状,目前有一个突出重点,让一部分小城镇率先发展的问题。为此,应采取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优先发展中心镇的政策。各县除县城外,可选择1~2个基础条件好、区位优越、发展潜力的建制镇进行重点建设。对中心镇发展建设中涉及到的土地使用、管理体制、户籍管理、规划建设、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应按照改革的精神推出具体措施。要以中心镇建设为龙头,多方面入手提高小城镇质量,在一个县域范围内尽快形成县城--区域性中心镇--一般乡镇的层次分明的空间结构,以满足农民进镇的需求。
2、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为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必须冲破城乡分割的二元就业体制,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基本改革后,城乡二元分割就业体制的负面作用更为突出。必须深化改革,建立起城乡统筹的就业制度,取消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各项不合理限制,对城乡劳动力实行统一的劳动管理,提供统一的就业服务。应推出的具体举措有: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劳动力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各种就业形式;企业自主用工,劳动力自主择业,实行双向选择;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劳动力服务网络,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运行规则。
3、尽快建立适应进镇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的"安全阀"和"稳定器",也是城镇化的重要制度保障。只有尽快建立适应进镇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帮助他们规避市场风险,解除后顾之忧。在进镇农民中建立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是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最低生活保障。而社会保险的重点又在于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根据各地实际,可采取分层推进的办法。由于失业和医疗保险没有连续性和累积的要求,因此可在现行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的框架内,将这些进镇落户农民直接纳入保障体系。对养老保险而言,它要求连续性和积累,这就需要根据不同进镇落户农民的实际情况,分别引导他们自愿开展以个人缴费和集体缴费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
4、为进镇农民排忧解难。在市场经济格局下推进城镇化,并不意味着政府在农民进镇问题上可以缺位,相反更需要政府提供各种各样的帮助。目前尤要注重帮助解决的问题有:提供劳动力职业技术培训和教育服务,如依托劳动就业、农业、教育等职能部门,建立常年性、专业性的职业学校、培训中心等,以满足农民进镇就业的需求;提供保护进镇农民合法权益的服务,应在劳动时间、劳动条件、工资制度、合同关系和保护人身安全等方面,坚决制止和纠正侵犯劳动力合法权益的行为;以及提供小额贷款和市场信息的服务,为其子女提供受教育机会的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