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高中优秀教师的暂行规定

  2004/12/1  17922点  永安之窗
  中共永安市委  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招聘高中优秀教师的暂行规定

(永委[2004]34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各有关中学:

  为了加快我市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高中教学水平,实现建设教育强市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

  (l)三明市以外全日制师范大学(学院)本科应届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三明市以外学校在职优秀高中教师。

  二、招聘条件

  l、应聘的全日制师范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必须具备招聘单位当年公布的招聘学科所需硬件,且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5周岁(含25周岁)。

  2、应聘的三明市以外在职优秀高中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l)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具有所教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在高中任教满三年,并获得县级及以上颁发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荣誉证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具有所教学科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学中级教师职称,高中任教满三年,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具有所教学科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职称,高中任教满六年,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具有所教学科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学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并在高中任教满六年,且在高中任教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等称号,或指导的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省级及其以上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三、招聘程序

  l、发布信息。高中学校于每年3月底前向市招聘领导小组上报用人计划。计划包括招聘人员的数量、条件、学科和专业等。市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编制、学科、专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由市教育局于每年5月份通过媒体发布有关招聘人员的信息。

2、报名初审。在规定的时间内,应聘人员向学校报名并提供个人简历,学校对申报的人员进行初审。申报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或业务考核前提供招聘单位当年公布初审所需的材料,由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初审。

  3、业务考核。通过初审的应聘对象参加业务考核,业务考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l)说课。说课时间为1课时,课题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题库中选取,原则上抽题与说课的时间间距为2小时以内,说课时间一般为30至40分钟。

  (2)上课。学校提供高一至高三的学科进度内容,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上课的时间与内容。此项考核一般在每年6月中旬前进行。

  (3)评议。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7人组成评议组,其中非招聘学校教师不得少于2人,并从中指定1 人任组长。招聘领导小组1人、监察组1人,招聘学校领导或骨干教师2至3人随堂参加听课活动。课后由评议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写出综合评价意见。未获评议组成员过半数以上赞成票的原则上不予招聘。

  四、聘用

  1、实行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人选经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编委审批,有关部门办理试用手续(毕业生一年、在职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暂按初级职称 1100元/月、中级职称1300元/月、高级职称 1500元/月发放,应届毕业生工资按政策发放。

  2、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所在学校考核合格,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编委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受聘教师享受与我市同类教师的同等待遇。

3、经市编委审批聘用的教师,若对方学校或主管部门不同意调出或改派的,我市予以重新建档,承认其原有身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职称首聘不占所在学校职数,工龄连续计算,工资从进入(含试用)月份重新套改。

4、对特别优秀的教师,如获得中学特级教师或省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的,经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编委审批后,可适当提高待遇,并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五、领导与监督

  l、成立永安市招聘高中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建榕(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汤春兰(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郑来明(市教育局局长)

  陈坤照(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吕  璇(市委编办主任)

  杨品生(市人事局局长)

  罗祥华(市财政局局长)

  周志毅(市劳动局局长)

  潘自立(市教育局副局长)

  谢  宁(市纪委常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林鸿鸣(市委宣传部干部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察组,办公室主任由潘自立担任,监察组组长由谢宁担任。

  2、组建业务考核评委库,评委库内设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文综组、理综组、技能组等六个专业评委组,分别由 12至 20名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原则性强、办事公道正派的专业骨干教师组成。评委原则上必须具有相应学科高级职称且从事高中教学实践六年以上。

3、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监察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纠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理。

  中共永安市委

  永安市人民政府

  200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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