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委托专利服务机构申请专利。
1、咨询:
(1) 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
(2)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可以申请哪一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签定代理委托协议
此时签定代理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约束专利代理人对申请人的发明创造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3、技术交底
(1)申请人向专利代理人提供有关发明创造的背景资料或委托检索有关内容;
(2)申请人详细介绍发明创造的内容,帮助专利代理人充分理解发明创造的内容。
4、确定申请方案
代理人在对发明创造的理解基础上,会对专利申请的前景做出初步的判断,对专利授权可能性很小的申请将建议申请人撤回,此时代理机构将会收取少量咨询费,大部分申请代理费用将返还申请人。
若专利授权前景较大,专利代理人将提出明确的申请方案、保护的范围和内容,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条件下开始准备正式的申请工作。
5、准备申请文件
(1)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2)制作申请书文件;
(3)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取专利申请号。
6、审查
中国专利局会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专利代理人会进行专利补正、意见陈述、答辩、变更等工作。如有需要,申请人应该配合专利代理人完成以上工作
7、审查结论
中国专利局根据审查情况将会作出授权或驳回审查结论,这一过程的时间一般为:外观设计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10-12个月左右,发明专利2-4年。
8、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或复审请求:
如果专利申请被授权,则根据专利授权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专利证书。
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则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否提出复审请求。
二.关于自行申请专利。
1.应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申请。
2.应按专利局要求交纳各种费用。
3.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必须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等文件,有附图的还要提交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
4.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必须提交请求书,外观设计图或照片,必要时还要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5.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与请求书的名称一致。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2)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文件;
(3)发明内容: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所解决的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并对照现有技术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4)附图说明:说明书有附图的,对各幅图作简略说明;
(5)具体实施方式:详细写明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实用新型优选方式,必要时,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对照附图。
6.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7.说明书摘要应当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概要,即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的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摘要文字部分不得超300个字,摘要中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
8.关于申请专利的其他未尽事宜可以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和法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