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申请报告(含开办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申请理由);
2、 省拍卖主管部门的许可批文;
3、使用固定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使用权证明;
4、明确的经营业务范围的相关材料,有经营《拍卖法》第九条业务的,还需要提交省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批文;
5、取得资格并在该单位任职的拍卖师的相关材料;
6、经营场所布局设计平面图;
7、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守法经营保证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无前科证明。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1、申请报告(立项)、省拍卖主管部门许可批文;
2、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材料;
3 、三明市公安局审批发证。
收费标准
特种行业许可证10元/证,闽价[1999]428号
承诺时限(工作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