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申请人→林业站受理→林权勘测→公示→登记→市人民政府签发
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1]1998号、闽价[2001]费字586号
1、林权证工本费5元/证
2、林权勘测费:林权登记面积每宗地在:
①1000公顷以下,3元/公顷,不足100公顷的,按100公顷计收。
②1000—3500公顷的,2元/公顷。
③3500—7000公顷的,1.5元/公顷。
④7000公顷以上的1元/公顷。
⑤每宗在5万公顷以上的林权勘测费按5万计收。
免征范围:
1、对农村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农村农民个人依法拥有的森林、林木、林地和自留山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以及其所有权或使用权在农村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农村农民个人之间发生流转、变更,进行现场勘测时免收林权勘测费。
2、对已有林权历史记录,林权关系明确且有林权规范附图的不需要进行现场重新界定、勘测、制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林权勘测费。
收费许可证号闽价费永S042801
承诺时限(工作日)
根据省政府闽政文[2002]74号及三明市政府明政文[2002]201号文件要求,完成林权登记发换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