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纠纷调处

  2003/8/28  8045点  永安之窗
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书;
  2、权属、权源证明文件;
  3、争议山场位置图。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申请人→林权办→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立案→组织当事双方协调→经多次协商不成的由市政府裁决。

  收费标准
  省物委[1990]闽价(涉)字394号
  1、调处受理费
  ①50亩以下,100元/起;
  ②50—100亩,200元/起;
  ③100—150亩,300元/起;
  ④150亩以上,400元/起。
  2、调处业务费:
  ①灌木林0.5元/亩;
  ②荒山1元/亩;
  ③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中幼林2元/亩;
  ④近成过熟林地、毛竹林地、经济林地3元/亩。
  收费许可证号闽价费永S042801

  承诺时限(工作日)
  15个工作日内决定立案或不予立案。立案后六个月内办结,需延期办理的报同级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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