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一、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文件;
2、建设规划部门审核划定的1:500规划红线图(建筑单位应提供建筑红线图);
3、全套完整的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包括总平、建筑、水、电、通风空调图纸);
4、甲、乙类库房应提供危险品的种类、数量等有关资料,重要工程应提供防火设计专篇及方案、初步设计会审纪要;
5、工程造价预算书;
6、填写清楚、完整《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二、建筑内部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申请报告;
3、设计、施工单位消防资质证明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原建筑平面图及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装饰工程全套施工设计图纸(包括装饰施工图、水电施工图等);
5、工程造价预算书;
6、施工合同。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填写申报表→提供图纸→项目受理→经办人现场勘察→图纸审核→补齐资料→出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施工监督。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工作日)
一般工程5天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13日之内;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25日内出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