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农村低保申请办理
二、审批类型
服务类事项
三、办理程序
向本村委会提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报镇社会事务办进行调查核实、研究审查、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上报市民政局进行审查,符合条件予以批准→镇、村对其保障人数,金额进行公示,汇总造册,发放银行卡→按季度存入低保户账户,并报市民政局核销、备案
四、申报材料
1.向村委会领取申请表、审批表一式三份;
2.保障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受理部门:民政服务窗口。
八、受理地址:民政
九、联系电话:3561076,投诉电话:356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