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灾民救助款领取办理
二、审批类型
服务类事项
三、办理程序
灾民在第一时间内向村委会上报受灾情况→村委会召开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民政办进行调查核实,认为情况属实后,经汇总、登记、公示,无异议后→按上级下拨救灾资金情况,拟定分配方案,经研究审批→发放救灾款到户,报市民政局汇总、核销、备案
四、申报材料
1.向村委会领取申请表、审批表;
2.受灾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受理部门:民政服务窗口
八、受理地址:民政办
九、联系电话:3561076,投诉电话:356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