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含遗失补办)办理
二、审批类型
服务类事项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在筹资期限内,到各村代办办公室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受理→各村代办办公室逐级上报办理→通知申请人到各村代办办公室领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
四、申报条件
1.具有我县农村户籍的居民或具有我县农村户籍的居民并参加统一筹资而医疗证遗失;
2.补办的需在发布登报声明半个月后申请补办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人补办申请;
2.遗失情况说明;
3.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筹资发票;
5.登报声明
六、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受理部门:劳动保障服务窗口
九、受理地址:镇医保中心
十、联系电话:13666975717,投诉电话:356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