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

  2016/8/24 16:03:26  72008点  永安之窗
永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审批和服务项目告知单

  事项名称:护士执业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

  审批类型:上报件、即办件

  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2、《福建省<护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办理程序:申请人申请→窗口受理→审查→三明市卫生局审批→发证(延续、变更注册仅需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办理条件(标准):1.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可向执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2.护士延续注册,在前一注册期满前六十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进行个人或集体校验注册。

  3.中断注册五年以上者,必须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服刑期间;

  (2)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

  (3)违反本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

  (4)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申报材料:1、首次注册需提供:

  (1)申请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半身照一张(附审核表右上角上);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5)聘用单位所在地一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检查证明1份;必须由体检单位(部门)在体检表的照片处盖骑缝章;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7)护理或助产专业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8)护理、助产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1份。

  2、变更注册需提供:

  (1)《护士变更注册审核表》1份;

  (2)申请人的执业证原件(变更后返还);

  (3)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3、延续注册需提供: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核定表》1份;

  (2)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延续后返还);

  (3)聘用单位所在地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1份(附件2);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承诺时限:首次注册(上报件),延续、变更注册为即办。(法定3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市卫计局

  受理地址:永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598-3662576

  投诉电话:0598-36310790598-3834567

附件下载: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发表评论>>
相关阅读:

永安市卫生计生系统计生工作办事程序

7年前   76793点

医疗广告审查.

8年前   72295点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8年前   77407点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8年前   93099点

医师变更多点执业注册.

8年前   62348点

医师执业证书核发

8年前   70298点

医疗机构注销.

8年前   61955点

医疗机构变更登记.

8年前   64265点

医疗机构校验.

8年前   61158点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

8年前   82097点
加载更多>>
2024 福建·永安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