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民办教育机构

  2003/8/21  7698点  永安之窗
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申办报告;
  2、筹设批准书,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1、提交申办报告。
  2、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到实地察看校址。
  3、书面答复是否同意筹办。
  4、同意筹办的,按有关要求和标准筹办。
  5、筹办好,申请正式设立,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场所是否合格。
  6、经查合格的,下发办学许可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限(工作日)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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