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业审批

  2003/8/26  8801点  永安之窗
必备材料(前置条件)
  1、申请报告(含开办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申请理由);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使用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使用权证明; 
  3、经营场所布局设计标准平面图; 
  4、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守法经营保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前科证明; 
  5、消防合格证明(审核意见);  
  6、建立接待、技防、物防及访客、寄存、领取、登记、交接等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材料。

  办事程序(审批流程)
  (一)非涉外宾馆:
  1、申请报告、主管部门许可批文;
  2、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材料;
  3、辖区派出所审核;
  4、治安大队验收并发证。
  (二)涉外宾馆:
  须报送三明市公安局审批。

  收费标准
  特种行业许可证10元/证闽价[1999]428号

  承诺时限(工作日)
  4日内审批或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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