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用地表水: 1、核定取水地点、取水量、退不要求; 2、取水工程、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取用地下水: 1、核定凿井地点; 2、工程验收报告附成井图水质报告、水量报告。
(二)、 办事程序:填表→提交相关材料→勘查→审核→收费→办证
(三)、 收费标准及文号:取水许可证工本费10元,闽价(1994)费字163号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