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已经看出他眼睛里的暧昧,于是提议晚上去跳舞。
跳舞的时候,安哥问我:“我叫你什么呢?平时你家里人怎么叫你?”
我想他大概问的是呢称。
可惜我没有。
我回答说:“我也不太知道。”
看,多滑稽,我不知道自己的名字。
然后我说:“我的姓,同我没有一点血缘关系;我的名,是我不喜欢的养父的故乡的简称。”
接着,我又说:“或者,你帮我取一个?”
等很久,他说:“不要紧,我心里总是记得你的,不管你叫什么。”
我叫他---安哥。
仿佛很可以耍赖、撒娇的样子。其实,我并不确切我是不是真的比他小。
安哥今年三十岁。
我,好像三十,又好像是三十一,也可能二十九。儿童院的院长说是三十,养父母说是三十一,生父说是二十九。
但是,他们说,院长记错了。
他们说,养父母为了让我早点出来赚钱养家,改了户口。
他们说,生父并不知道生母是把老大还是老二送到了儿童院。
---以上三句,每一句开头的“他们”,是不同的人。
所谓众说纷纭。
我宁愿只有二十九岁。
虽然二十九,一样逃不掉“老姑娘”的恶名。但是三十岁的人再撒娇,自己都会牙酸。而二十九,还勉强可以试一回吧---我实在是太想尝尝撒娇的滋味。
跟安哥一起吃饭。他正用筷子夹一个菱角圆子,在半空中的时候,我说:“我要吃这个。”
他说:“我再给你夹一个。”同时把圆子放进了他自己的碟子里。
“不,我就要这一个。”
他只好夹给我,圆子易碎,放进我碗里的只是半个。
我娇嗔地:“我还要。”
他却飞快地把那半个吃进嘴里。
我夸张地一瞪眼:“吐出来。”
然后俩人哈哈大笑起来。
我可以这样放肆,不过是仗着安哥现在有一点点喜欢我。
对阿麟,我是万万不敢的。
虽然他俩一样大。
看到安哥的身份证时,我真的大吃一惊:他们两人,竟然同一天生日,同年同月同日---简直假得象编故事,但偏偏是真的。
然后我问安哥的一句话是:“你的身份证是不是找人改过的?”
只问得他莫名其妙。
我还是无法忘记阿麟。
出来见安哥的时候,我并没有刻意打扮。一件毛衣一条牛仔裤就跑了出来。
每次见阿麟,我总是打开衣橱,一件件试了又试,比了又比。
但是安哥仿佛很喜欢我的样子,而阿麟,他要我去减肥去隆胸。
那天晚上,我们去了黎岛咖啡厅喝茶。出来,路边的梧桐树下,我问阿麟:“怎么做,你才会多喜欢我一点?”
他沉吟片刻:“算了,还是不说了,免得连朋友都没的做。”
我碶而不舍的坚持:“说啊。没关系的,你说啊,我不会生气的。你知道,我与大多数女子不一样的。”
他犹豫半晌,终于说:“减肥,隆胸。”
我脸上的表情没有变,仍带着微笑,心里不是不震惊的。
我身高一米六,体重四十七,就算是喜欢骨感美,也不能说我身上找不到骨头吧。
而隆胸?
记得第一次与阿麟一起的时候,之前,我把他的手移至胸前,说:“我不是想做什么,而是开始之前想让你知道,我是这个样子的。我是一个保守的女子,要么不开始,否则,我会渴望天长地久。”
阿麟的手抚着我很平的胸:“你是说大小?其实男人最在乎的是和谐。”
真令我心安。
但是现在他要我去隆胸。
我只能无言,脸上还带着笑容,以示我非寻常女子。
不是没有告诉过他的。
那一年,我念初三,抑或是高一,青春发育期,时常心律不齐。
傍晚,饭桌上,身为医生的养父说,心律不齐一般在凌晨时分症状比较典型,他会在这个时候来替我检查。他叫晚上我安心睡,若是惊醒也别紧张。
事实上,我几乎一夜未眠。
凌晨,养父的手用听诊器听过我的心脏后,整个手掌盖在了我才露尖尖角的胸乳上,左边,右边,再左边,再右边。
我是清醒的,但是我没有叫出来。
他也没有继续的动作。
清晨起来,我站在花洒下,洗了又洗,从此养成早上沐浴的习惯。
然后,我用一条宽布带紧紧地,紧紧地缠住我的胸,直到考上大学去宿舍住读。
于是,我成了太平公主。
但是,我拥有清白之躯。
并没有因为这件事情对养父深恶痛绝,从来也不愿仔细回想。
第一,他是个男人。
第二,我也确实长得太娇媚了些。
第三,毕竟,他最后控制了他自己。
我用这三点,潦草地概括了我前半生。无怨无恨,只余感激。
感激。毕竟,他同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好吃好喝把我养大已经不容易,难得的是,还要我好好读书出人头地。。还记得,那年,我考大学很不争气,养父母很努力地求了人,我才被录取。帮我拿回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养父很高兴地老远就嚷:“你有书读了,你有书读了!”现在还记得,当时,养父的眼睛里,有泪光。
告诉阿麟这件事的时候,他未做任何评论。只是搂紧我,爱怜地吻了又吻。
但是现在,他要我去---隆胸。
男人,始终是我搞不懂的一种动物。
那天中午吃过饭,我回了办公室。下班后去了会所健身。
安哥来接我的时候,我故意没换衣服,就穿着健身的紧身衣坐上他的车,然后对他说:“容我先回去换晚装。”
健身服里故意没有穿内衣。我相信安哥看得到我的胸很平。
在意或者不在意,是他的事。我懒得管那么多。毕竟,我又不爱他。甚至,我还没有开始在乎他。
但是,我不想骗他。
跳舞出来,安哥紧紧地抱住我。
我感觉得到他的愿望。但是我说:“下一次。”
我不想太快了。
欲擒,还得故纵。
我太快太直接太明白地把心完完全全地交给阿麟,现今却成了他的弃妇。我不要再重蹈覆辙。
入夜,我第一千零一次地把珠子洒到地上,再一粒一粒地捡起来。
跳舞跳得再累,还是得这样打发漫漫长夜。我想,我的失眠症是治不好的了。
这些珠子,原本是阿麟送给我的一串项链。
阿麟离开后的某一天,我扯断链子,抛洒一地的珠子,再一个个地捡,以此来打发没有他的日日夜夜。
今天,我把珠子全部捡起来之后,找了一根绳子,把它们又串回项链。然后开着我那辆广本去大桥。对着黑沉沉的长江,把项链扔了下去---在夜晚两点钟的时候。
安哥知道了,一定会说我神经。
管他呢。
我佻达地一笑,管他呢,我又不爱他。
我开着车在街上游荡。想到坐在安哥的车上,我不只一次的抱怨:“你的车怎么这么矮呀?”
我一直以为安哥开的是个小奥托。后来才发现,居然是辆富康。奇怪,怎么会觉得那么矮?
我猜他一定不知道我有辆广本藏在家里。
我窃笑。
是,该留点秘密的。太直接太明白就没有味道了。
我因此失去阿麟,我不要再失去安哥,虽然我并不爱他,但是安哥时常令我笑,这就足够了。
我跟安哥说:“我最喜欢的是白玫瑰。”
他不屑地一撇嘴:“切!病态的苍白的美。牡丹多好啊。那么大朵的花,阳光下那么艳丽的色彩,多么正气凛然。”
“你省省吧,象个乡下人,牡丹!”
从此,我总爱自称“玫瑰”,总是叫他“乡下人”。他呢,总是纠正说我是“他的牡丹”。
牡丹。
我不禁莞尔。真象个乡下人。但是跟他一起,我很开心。
牡丹或者玫瑰,又什么打紧?开心就够了。
是,开心就够了。我不再奢望会同谁天长地久。
终于,我不再是阿麟的怨妇。
啊,真庆幸,我终于变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