㈧《羊枣事件始末》党史专题的催生者
在抽调人员编辑丛书工作的同时,我本人又投入了《羊枣事件始末》专题的撰稿和《羊枣事件》一书的构思和组稿工作。我在请教王老等当事人后,王老于1986年8月2日给我来信说:“来信收到。您在永安党史工作中,人少事多,艰苦奋斗,作出了不少贡献。为‘永安进步文化活动’专题及丛书的编辑,提供了丰富的材料。现又着手撰写《羊枣事件始末》,总结经验教训,这的确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不过,这一专题关系面很大,牵涉面也很大,既要从当时抗战的全国形势及东南具体的政治形势出发,又要研究敌我情况及永安事件产生的种种因素。在事件本身,既是始末,那就不止写到1946年5月上海追悼羊枣大会的高潮,还要写到1948年秋,林子力夫妇最后保外逃到香港止。以及这一事件对当事人、被捕者及狱外进步青年产生的各种作用,是一个大专题,是一篇很有意义的大文章。祝您努力完成。初稿完成后,可征求一下意见。”
我为撰写《羊枣事件始末》一文需要对永安被捕人的简历介绍,他为了协助我,利用出差机会,专门拜访了潘超、陈松茂等被捕者,同时了解到有少数被捕者后来的变节问题等,不断地写信向我提供有关历史情况。这对撰写史稿有着极为重要的参考作用。
当我们于1987年5月写完《羊枣事件始末》一稿印发征求意见以后,王老于1987年5月29日给我来信说:“《羊枣事件始末》专题收到并认真读了二遍。这是写得很好的一篇专题。在收到此稿之前,我写了七千字左右的意见给永安专题的编委会同编辑小组,对概述和回忆资料等方面,提了比较详细的意见。……看了您们写的这篇《羊枣事件始末》,我感到高兴,应该有这样比较全面、比较系统的专题来介绍这一重大事件。从您们这一成果,可以看到您们在研究和编写专题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为您们高兴和祝贺。
“这篇稿子,除了一些小的方面弄准确一点外,在结尾部分再写深一点,我看是可以定稿了。结尾部分写得也不错,但感到还不够。我建议,在结语之前和营救难友之后,加一小段,用《大逮捕阻止不了历史的发展》(题目也可以另定更准确的)。主要目的,表达永安大逮捕不是永安进步文化活动的结束,而是用永安进步文化活动的精神在更广大的范围内开展斗争。永安大逮捕是进步文化活动斗争的继续、发展,成为短兵相接的政治斗争。党与非党的革命知识分子,在抗战期间对永安进行的进步文化活动的贡献和他们的忘我献身精神永放光芒!这样较准确。抗日文化运动,第一,不能概括永安进步文化活动的全部,尤其第二、三阶段的斗争。永安的活动,缺乏一个统一的党的组织,人们在党的方针、路线下工作,各自为战,目标一致,其实质还不能说是运动,而只是活动。活动能达到这样高的成果,这就了不起,这就是特点和可宝贵之处。”
当我们对史稿进行反复征求意见基本定稿后,王老于1988年11月12日给我来信说:“回到汕头市,收到《羊枣事件始末》定稿(第三稿)。这份稿子,你们打印多次,工作态度是严肃负责的,可以定稿,我看了一遍,只发现一处不准确,即被捕人名单中的余敦,写成攺进出版社职员,实际是我任内的东南出版社职员,他的哥哥余生是攺进出版社的,如寄北京,望改正。”
《羊枣事件始末》专题综述定稿以后,我们即编辑了《羊枣事件》一书,于1989年内部出版,受到党史界和其他读者的好评,供不应求,于是决定再版。并进一步补充内容,征求意见。王老于1992年3月10日来信说:“得知你们努力工作,得市委批准,公开出版《羊枣事件》,向全国发行,这一工作有如此进展,实令人高兴。预祝取得成功,公开出版发行,更有重大意义。现在的《羊枣事件》一书,内容都是经过认真考证、翔实的,除了黄(黄原是军统特务)那篇应作附录处理外,编辑内容都是严肃实事求是的。特别是你们花了很大力气撰写、多次修改、完善的第一篇长文(指《始末》),对羊枣事件起因、经过、斗争全过程,观点鲜明地,也是实事求是地作了结论。这是全书的主调。”这年7月,由厦门大学出版社审查出版的正式公开书籍《羊枣事件》已排版完成,即将开印,为了慎重起见,我们将校对稿再分送几位老同志审核校对,王老于92年7月21日来信说:“11日寄来的《羊枣事件》校对稿16日收到。这几天集中精力和时间,80%都看了,几个主要篇章细读了,其他的也浏览了下。这次重新编辑,公开出版,在内容上充实了不少,在内容的编排次序上,也作了调整,更符合于逻辑性。技术处理上,将编者按攺为页下注,这样处理比起前书,是很大的进步。”当《羊枣事件》一书由厦大出版社正式出版以后,他于1993年11月15日给我来信说:“《羊枣事件》现已公开发行,可请赵老再写一介绍文章寄人民日报或光明日报发表,以扩大影响,发挥该书的应有的积极作用。”在他高兴之余,赋诗一首:
“东南大案羊枣狱,卌年奇冤如海沉!
爱国有罪禁囚死!媚敌无耻官位升。
方生未死⑤指道路,评军论政助眼明。
雄鸡再唱天又白,欣闻暮鼓晨钟声。”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