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社区党委在学习借鉴“168”党建工作模式的基础上,对开展社区党员及驻区单位、组织、团体“设岗定责”活动进行创新,按照“定原则、不定范围;定目标、不定过程、定岗位、不定人数”以及因地制宜,按需设岗,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要求,结合社区基本情况和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社区党员中设置了6个岗位(政策法规宣传岗、环境卫生保洁岗、社区治安维护岗、结对扶贫帮困岗、文体活动组织岗、计划生育协管岗)。结合驻区单位、组织、团体的工作特点、性质、优势,设置了5个岗位(和谐社区促进岗、科技法律普及岗、志愿服务组织 岗、诚信经营督导岗、弱势群体帮扶岗)。为确保领岗人员和领岗单位履行好岗位职责,编制了《新安社区党委党员和驻区单位、组织、团体“设岗定责”情况一览表》,公布岗位职责和领岗人员、领岗单位。各岗位日常开展情况由各个岗位负责人跟踪,并在《工作手册》登记。社区党委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各岗位负责人例会,由各岗位负责人汇报开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社区上岗党员履岗情况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评价,对结果评为满意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对测评中不满意票较高,履职情况不到位的给予调整离岗,不得评先评优。对领岗的驻区单位、组织、团体,建立平时工作登记制度,由社区工作人员和领岗负责人将平时工作详细记录在工作手册中。每年年底,由社区党
委组织社区党员、居民群众进行测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协审的主要依据,并向有关部门反馈。
自社区“设岗定责”活动开展以来,上岗党员共收集民情民意20多条,驻区单位、组织、团体协助社区居委会为社区居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13件,帮助下岗失业党员就业4人,调处民事纠纷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