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天宝岩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巡山时发现有一部微型小货车停在原上坪至龙头公路的废弃路段上,并发现车上堆放一堆兰花约500-600株,此事引起了保护区工作人员的警觉,经查,系永安大湖镇村民小魏及其妻子在天宝岩自然保护区上坪地界采挖建兰。现此案移交给永安市公安局天宝岩森林派出所查处。
小魏向办案民警交待:“原本在上坪地界采挖建兰,听说翻个山还有更多,所以就跑到保护区界内采挖了近600株,想培育一段时间再拿到市场上去卖”。兰花是一种经济价值较高的花卉,属国家禁止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26条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采挖等活动”以及第27条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小魏到天宝岩自然保护区擅自采挖建兰已违反以上保护区的管理规定,森林公安依法将此案立为林业行政案件进行查处。在此,永安市森林公安民警向广大市民提个醒,希望大家以此为戒,吸取教训,不能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更不能践踏保护区内的一草一木,请大家携手共建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