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三明市关于加强新时期党史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发展党史事业,更好地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中共永安市委同意,并以市委办文件下发通知(永委办[2010]31号)。在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驻永安的中央、省、三明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工委)各配一名党史工作联络员(兼职),共56名党史工作联络员。主要负责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党史工作,使全市党史工作上下联动,确保各项党史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落到实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史工作联络员制度的建立给永安党史工作添加一支生力军,必将使永安党史事业的明天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