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日1时50分,建瓯市小松镇33岁司机叶某驾驶闽H6XX1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闽HOX33挂号重型普通半挂车运载货物从三明市往永安市方向行驶,途经限速的肇事路段(限速40公里)超速(速度为每小时61.38公里)行驶,越过道路中心双实线,车辆前部中间与相对方向由19岁的小蓝无证且醉酒驾驶无牌号二轮摩托车左侧车身在道路东侧相碰撞,致小蓝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发后,永安市交管大队将车载货物还给车主后,依法对肇事大货车进行扣留,受害人家属误认为民警将肇事车辆还给车主,于10月5日召集近30名群众到永安交管大队质问,由于死者是独子,家属情绪十分激动,加上别有用心的人煽动,质问很快从推推扯扯演变成群起殴打民警,带班的副大队长十分耐心微笑和气做解释工作,有人借机挑拨说;“就是他同意放的车,打他!”随后这名副大队长遭到拳打脚踢,持续了3分钟。直到永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管大队长冯永建赶到现场,用严厉的语气引用法律条文来制止,用身体保护被打民警和协勤,推开参加围殴的群众,要求派代表坐下来处理善后工作,受害人家属和群众才慢慢离去。
在外地的永安市公安局局长郑李成得知情况后,要求督查室启动民警维权机制,维护受伤民警、协警人员的合法权益,指令刑侦、治安大队对事情经过展开调查、取证,通过两队民警走访目击证人,调出监控录像等措施,采集证据锁定殴打民警的违法行为人就是死者小蓝的亲人蓝某、蓝某某和蓝振某,闻讯后他们潜逃。两名民警和一名协警经医院检查,他们的头、胸、腹、背部软组织不同程度被打形成挫伤。
永安交管大队很快做出了事故认定,并召集双方当事人代表坐下来依法调解死亡赔偿事宜,这让死者家属明白民警是诚心为他办事,深感殴打民警实在不该,还造成肇事方害怕拖延了赔偿时间。于是主动上门赔礼道歉,并付清医疗费,动员打人的3人返永,于1月4日到永安市公安局投案自首。永安市公安局依法对殴打民警的蓝某、蓝某某和蓝振某分别处以治安拘留9天,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