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永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楼成立。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数量的持续增加,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所引发的也呈逐年增加的趋势。针对此情况,为了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构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多元调解工作机制,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从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减少诉讼成本着手,通过实地调研分析,于近日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会内的人民调解员由有着深厚交通事故处理经验及法律知识的退休老交警、老法官担当,职责主要是负责永安市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及时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司法确认或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委员会成立后,将有效的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资源优势,更好地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损害赔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