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抢劫罪被判一年六个月缓刑的小方(化名)回家后,永安法院第三支部帮教法官罗志龙、罗奕音与社区干部联动,定时上门家访谈心,帮助其改过自新。在得知小方找工作处处碰壁后,帮教法官积极为其协调沟通,消除用人单位顾虑,使其顺利成为一家饭店的厨师,这让小方和他的父亲感到欣慰。
在争先创优活动中,该院第三支部树立“涉少审判”品牌,启动“关爱失足未成年人”温暖工程,开展党员法官一对一帮教活动,做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积极挽救失足未成年人,让“浪子”回头,并通过多种途径预防其重新犯罪,营造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制环境。2009年以来,第三支部共对12名未成年犯实施了帮教工作,截至目前,这12名未成年人总体表现良好,无一再犯罪发生。
永安市人民法院在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中,提出“一支部一品牌”的创争方案,每个支部根据实际,打造特色品牌,扎实把争先创优落在实处。目前,该院已经成功树立起“服务林改”、“司法维军”、“涉少审判”“女子巡回法庭”等四大“司法品牌”,努力实现“案件要办好、队伍要管好、风气要搞好、形象要树好”的“四好目标”,不断提升创先争优水平。
为了进一步促进“争先创优”工作落到实处,该院还通过实行党建和业务绩效“两个百分制”量化考评,实行每日登记、每月小评、半年初评、全年总评制度,采取每月定期考评、奖惩并用、通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将业务绩效和党建绩效记入干警考评档案,将绩效考评为“优秀”作为干警“评先评优”的前提条件,激发了全院党员奋勇争先的动力。2009年以来,该院结案总数为14899件,人均结案数165件,均位居三明市基层法院第一。2010年以全省投票第一名的成绩,连续两届蝉联全省“十佳法院”,并荣立集体二等功。集体与个人共获得国家级表彰3次,省级表彰20次,树立起了永安市人民法院争先创优的光荣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