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劳动监察大队: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为农民工讨薪“撑腰”

  2012/1/6 9:49:11  8505点  永安之窗
  2011年12月28日凌晨4点,在某建筑公司内,经过永安市劳动监察大队的协商解决,“堵在其公司门口好几个小时”的23名农民工当场领到了被拖欠的22.5万元工资款,他们脸上的情绪由“阴”转了“晴”。和他们一样,28日当天,剩余的37名农民工也陆续拿到了各自的工钱,开开心心地等着办年货回家过大年。

  “为农民工讨薪”是关乎民生的一项大事。对此,永安市不断加强劳动保障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对申请农民工维权的案件始终做到及时监察、及时仲裁、及时认定和及时复议,确保拖欠工资及时发放到位。同时,该市劳动、法院、交通、建设、公安、工会等部门通力协作,共同为农民工的合法利益“撑腰”,让他们的“讨薪路”少了艰辛、多了希望。

  “监”网恢恢,疏而不漏。该市积极完善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时采集和监控网格内用人单位用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等方面信息及情况,形成了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执法的新格局,并通过劳动力用工备案,建立农村劳动力动态资源信息库和企业用工信息库,为解决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创建了基础数据平台。目前劳动用工网上备案户数1737家,职工备案人数16180人。市劳动保障部门还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2011年来,共巡查用人单位202户,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58件,已办结150件,为337人追讨工资221.78万元。

  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的同时,该市还在建筑领域推行民工权益告知、劳动合同、劳动计酬手册、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四项制度”,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审查、审批和指派,简化程序,限时办理,加快了案件审批速度。2010年起,市劳动保障局还与市总工会联合推行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目前全市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85%以上,网格内职工合同签订率达90%。

  “现在,农民工签订合同的普及率还不是很高,特别是建筑领域,工人流动性大、农民工多,大部分没有签订用工合同。另外,不少农民工都是自己记工资,缺少工头签字确认,所记金额也常有出入,部分建筑用工单位将工资款直接由工头领走,工头将工资款挪用,未将工资全额付给农民工,由此引发了工资纠纷。”在永安市劳动监察大队陈副队长看来,这些问题都增加了案件办理的难度。不过,陈副队长也提醒农民工朋友,在没有签订用工合同的情况下,工作证、签到表、工资单、银行打卡记录等也能成为“讨薪”的重要证据。(陈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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