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向蚕食国有森林资源的“蛀虫”亮剑

苏小芳吴海珠  2012/3/31 17:18:37  46065点  永安之窗
  近日,“判处邱某福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宣判声在大坑采育场上空振聋发聩,给前来旁听庭审的100余人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课”。

  永安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四百”活动,选取部分典型林业案件,联合法院、公安局在案发地进行巡回审判,一改“高高在上”,真正融入群众当中。邱某福的审判,就是将开庭现场从法院搬到了案发地大坑采育场。去年12月6日,案发地的村民,盗伐国有林犯罪多发区域、重点村的村干部、村民,永林公司的护林员等100多人旁听了这场“露天庭审”,检察官、法官对邱某福的公开公正审判,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真实案例的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深入人心,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永安市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形势仍然比较严峻,盗伐林木违法犯罪案件频发,尤其是国有森林资源屡受侵害,呈现多发性的“蚂蚁搬家”式零星盗伐。为进一步严厉打击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蛀虫”,为全市国有森林资源撑起“保护伞”,该市检察院专门针对这种蚕食国有森林资源的现象,联合该市法院、公安局、林业局共同开展“金盾”护林行动,将检力下沉到基层到林区到群众中去,同时市检察院与永安林业龙头企业签订林区综合治理协议,建立检察联络点,共同筑起林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金盾”行动取得了丰硕成果,清查了40余处木材经营加工场所,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3起,破获刑事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行政处罚共23人次,行政罚款16万余元,没收木材78.8立方米,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6万余元。去年,全省及三明市的林业案件都处于上升状态,唯有该市的林业案件率“调头下降”,案件件数下降20.3%,案件人数下降2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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