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永安市教育局召开“学校安全工作暨普法教育表彰会”,永安市政法委、关工委、交通局、公安局治安大队和交管大队,永安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共60多人参加会议,普法教育表彰后以上单位先后在大会发言。
在会上,永安交管大队副大队长罗长辉针对交通安全和校车问题工作作了讲话,他说:“在学校各项安全防范中,交通安全的预防应摆在突出位置,各校师生应共同参与,老师必须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相关知识,才能带动学生、教会学生遵章守法,学校每学期都要上三堂以上的交通安全课,组织学校到永安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参加交通安全预防实践活动,让全市学生们全面掌握交通安全预防知识,达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目的。”罗副大队长特别强调校车安全问题,在没专用校车的情况下,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查严管接送学生车辆,坚持日趟检制度及驾驶员的年审和监管,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车辆超员等违法行为,学校、派出所要联合按核定人数监管学生上车,并登记造册备案倒查。从思想上明确,监管是各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只有联合共同弃绝“差不多”的心态,各自的责任勇敢地担当起来,并环环紧扣,就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