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永安市公安局燕南派出所民警邓晓诚利用“三访三评”的机会来到燕南辖区田某家,正好居住在燕北辖区的苏某牵着狗也到田某家,并高兴的告诉办案民警邓晓诚:“你调解的很好,现在我们的爱犬一家住一周,两家也成朋友,象走亲戚一样来往。”
原来是:6月14日19时,永安市公安局燕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豪门御景小区有纠纷。值班民警邓晓诚出警到现场,找到了报警人苏某,了解到事情起因:苏某去年6月从福州买回一条泰迪犬,非常喜欢,12月的一天将狗放在院子里玩时,一不注意就不见了,苏某找遍了所有宠物店,都未寻找到爱犬。谁知,6月14日,苏某在豪门御景小区散步,突然发现田某逗的那只狗,模样与自己丢失的狗相似,苏某惊讶后试着叫狗的名字,没想到正在与田某玩耍的狗,听到呼唤立马跑到苏某身边并十分亲热,还不肯离开。这让苏某十分兴奋,抱起狗来观看,苏某认出这只狗就是自己丢失的爱犬,田某见此也着急了过来将狗抱走。苏某不让,与田某理论说小狗是她的,田某坚持说狗是自己买的,僵持不下,只好报警。
民警将两人带回所进行调解,双方基本承认事实是:一人丢失狗、一人捡到狗。如何处置,民警给出多个调解方案,一是苏某补给田某半年养狗的费用,狗就由苏某带走;二是田某付给苏某买狗钱和费用,狗就归田某。她们都把钱看淡,就是要养这条名贵犬。无奈的民警突然灵光一闪,建议两位女士共同饲养这只狗。双方终达成协议:共同饲养,先由丢失爱犬半年的苏某领回去过把瘾,然后轮流饲养。事情虽然得到暂时解决,办案民警邓晓诚心中还是忐忑不安,怕她们反悔,于是出现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