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因交通事故左手骨折的永安市洪田镇30岁村民蔡某秋拿到民警陈阳瞳为他上门调解赔偿的钱安心走上手术台,做断骨钢板固定手术,所有赔偿一次了解,也使得另一名当事人洪田镇54岁村民廖某贵安心生产,不愁车祸给他带来漫长的精神负担。
8月8日19时,廖某贵驾驶农用车运化肥返家在洪田镇黄坑村江坑路段与蔡某秋驾驶的摩托车交汇,摩托车的前轮碰到农用车后轮,造成蔡某秋摔倒,左手受伤,两人因是老乡想私了没报警。可到某医院检查左手骨折,需要医药费数万元,廖某贵才于9日上午向永安交管大队报警,肇事现场已被破坏,两方家人为赔偿不能和解在交管大队大吵大闹,蔡某秋在医院等钱动手术。
办案民警陈阳瞳、刘启添通过调查摩托车、农用车均无牌未办保险,走访目击群众,天暗只听到碰撞微弱响声而视线看不清,因此事故责任不好认定,赔偿只能协商解决,纠纷因此有可能随时间的推迟越闹越大。此时陈阳瞳设想何不提前介入赔偿调解,他带着伤者家人找医生估计手骨骨折手术治疗费用2.3万元,误工等费用1.5万元,合计3.8万元。8月12日,陈阳瞳和民警刘振福联系洪田派出所民警蔡强进两人的村寨,找两村书记、村主任、村调委工作人员坐下来协商赔偿事宜,指出双方都有过错;不及时报案、车子不挂牌、不保险,为了及时治疗和防止日后赔偿纠纷,双方同意民警按医生估计的费用范围内提前赔偿。最终达成协商,由廖某贵一次性赔偿蔡某秋医疗、误工、护理、营养等费用2400元,两村领导作为见证人和双方当事人签字付款了结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