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省住房供应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我市在保障性住房用地上予以优先供应,用地指标进行单列,并选择区位较好、生活设施较完善的位置落实项目建设。同时对已完成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在购房过程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受到购房户的好评。今年,该市又被福建省住建厅列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谐人居”建设9个试点县(市)之一。
永安市针对不同住房困难群体,探索分类型落实政策、分层面推进保障房的住房供给模式,优先保障生活困难群体住房,以配租廉租房为主,解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以配租公共租赁房为主,解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以配售经济适用房为主,解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其次分类解决特殊贡献群体住房需求,通过实施“盘活存量”、设立“人才公寓”、建设“打工家园”、开辟“拥军小区”等举措,解决国企职工、优秀人才、产业工人、部队官兵等特殊群体的住房需求。同时,通过实行可租可售、共有产权、以息代租等措施,灵活解决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但买不起经济适用房或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但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阶层”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从2008年至今,该市已建和在建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1.09万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近千户,1.17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从实物承租、产权买受、租赁补贴等多个渠道享受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