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市在工业园区集中投资兴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园区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针对不同收入的职工制订相应的租金标准予以扶持;引导各开发区管委会与项目所在地按照村集体出地、园区出资的模式共同兴建公共租赁住房,按比例共享产权和收益;发动企业利用自有资金筹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其工程基本竣工验收后,该市财政按照5000元/套的标准给予补助。迄今,该市已建在建公共租赁住房达1882套8.81万平方米(其中,已竣工1224套5.38万平方米;在建658套3.43万平方米),有效地缓解企业自建住房投入大、员工住房紧张的状况,帮助企业吸引、留住人才。(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