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有林、生态公益林等森林资源的安全,森林公安分局整合永林公司现有护林队伍力量,在金盾公司成立的同时,组建成立该市森林资源巡防大队。巡防大队日常业务归森林分局管理,在森林分局的指导下开展管护森林资源活动,同时履行巡防大队的管理职责,对下设各单位进行管理。巡防大队的保安员和护林员,优先从永林公司现有护林队伍中择优录用,不足部分向社会招聘,实现有效降低永林公司森林资源被侵害的发案数,全面提升该市国有林经营管护水平。(童长福黄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