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政策中,主要在五方面对电商业进行扶持。在鼓励创业上,允许电商企业注册资本首期最低可缴纳20%,其余2年内缴足;且对新设立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2%予以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税收优惠上,自2013年起三年内,按地方实得税收部分的60%奖励电商企业;对在“竹天下”(中国永安竹具城)内销售本地生产经营的竹制品以及金线莲、笋干、红菇、香菇、黄椒、鸡爪椒等农副产品按地方实得税收部分全额奖励电商企业,税收奖励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用户保障上,电商企业入驻市政府购置的电子商务大厦,房租免两年、减半一年;其员工可申请入住市政府提供的员工公寓,房租按公租房标准收取;对有重大推动作用的电商企业及员工用房,市政府予以“一事一议”扶持。在人才扶持上,支持电商企业与福建水院、永安职专、永安技校等在永院校联合开办电子商务课程和培训班,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对电商企业高管、专业技术人员工薪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按地方实得部分,全额转入财政专户,奖励给本人在该市购房时使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人数达职工总数50%以上的电商企业,可获得由市财政按每人每月实际缴纳公积金的30%(最高不超过50元)标准,补贴期限两年。在服务保障上,各相关部门积极帮助企业争取省级以上财政扶持资金,对获得省级以上扶持的电商企业,按上级补助金额10%给予资金配套(最高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