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
10月21日14时1分,坑边森林派出所民警接群众报警:汶四村“南山旗”山场发生森林火灾。民警十分钟赶到现场,火已烧到山顶,村民反映因为是荒地没有及时报警,在现场的施工的移动员工告诉民警火烧断了线路,线路失去信号是11点40分,民警找不到起火点。现场民警发现烧过的芦苇边上有根刚切割过的钢管。
现场误导
这时,边上小房子有个脑袋伸了出来,民警过去询问,是否看到有人在这施工,房子里有名妇女比划着拿出手机,调出她拍的照片,是几张电焊工在这切割的照片,时间显示是当天上午9点拍的,办案民警问是否有拍到起火的照片,她比划着,原来是哑巴,民警也比划着问哑巴火从哪里烧起来?她带民警到那个钢管前比划着“轰”的叫了声,暗示民警火灾起火点就在这。于是民警根据她拍的手机相片找到切割钢管的五名工人,结果五人一致承认是在那施工,一目击者还看到切割的火星不断的飞到不到一米远茂密干枯的草丛中,办案民警初定这场大火就是这五位工人施工造成的。案件整理定性后,主持工作的副所长李茂新几天睡不着,五位工人中有人打电话给他:“我们走时,还用水透浇切割后钢管切口,后来应该不会烧起来呢?”一个星期后,李茂新再派民警调查询问周围群众,再询问五位切割工人,调取某厂大门的监控,一致确认这五人确实是9点30分回厂了,这时段山场没有起火,哑巴的证据误导了办案民警,避免了一起冤案。
民警只好扩大调查范围,有人反映起火山场当天山脚有人烧稻草,民警到现场也发现有堆烧稻草的痕迹,立马调查堆烧的农田主人,主人反映堆烧时守在现场,烧完未见火星后才离开的,但有人证实,农田主人是在21日9时至11时搬稻草烧草后离开的,当时风很大。副所长李茂新告诉办案民警要吸取哑巴提供证据的教训,调查取证要认真再认真,证据要确实充分才结案,避免冤案产生。
水落石出
到哪里找确切证据呢?民警脱下警服,入村到厂倾听各方的信息,一条有价值的信息传入民警耳朵:多人反映某厂一退休职工退休后酷爱种菜养生,天天要到火灾山场边的菜地的呆上大半天,自从火灾发生后,都没有见到他的身影,而且呆在家里少出门。李茂新立马派两民警找到这位63岁的郭姓退休老人,老人知道民警来意后,告诉民警:“以前我是消防兵,对防火这块很在意,不是我烧的,火烧山那天我8点多去永安买菜种,11时我老婆打电话问我要不要回家吃饭,我13时才回家,就发现我菜地边的山场被火烧了,你如果需要我配合,我把电话留给你。”民警虽然找不到他的证据,可他避开火灾时间的这段表述。让李茂新感到很蹊跷,于是民警把调查的重点放在老郭这段时间的准确去向,调取他的电话,没有电话记录,还有人证实这段时间老郭就在家里!民警再次找他核实,严肃问他为何在打电话上骗人?他吱吱唔唔,回答不出,半天才告诉民警:“我记错了,火肯定不是我放的。”办案民警告诉他:“那你好好考虑几天,过火面积也不大,纸是包不住火的,最后会水落石出的,那时候你会很被动的,你要好好把握机会,为自己违法行为负责!”民警一天、二天连续五天给他讲同样的道理做他的思想工作,同时民警三番五次到他家,也让目击证人动员他来投案。
投案自首
12月9日,民警经过多方考证,锁定这起失火案的当事人就是郭姓老人。12月10日,老郭自己也想通了,主动到坑边森林派出所投案,他交待:“实在对不起,你们第一次问我时,我就应该如实交待的,让你们调查的这么久、跑的这么累!10月21日上午,我看芦苇垂到到地瓜地边上,影响我采挖地瓜,就放把火把芦苇烧掉,谁知风一吹,引起山场大火!我害赔偿,所以编造谎言,以为当过消防兵,反侦查能力强,通过他人误导,能糊过去,可一看到你们天天来,我都睡不着觉,手不由自主的发抖,门不敢出,不敢去菜地打理,原以为时间一长,你们会放弃,没想到你们办案这么认真,把我查出来了……”
这起火灾案件的查处,警示办案人员认真办案就不出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