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柯女士在永安市文某经营的水暖洁具店,花了78元购买某品牌洗衣机专用水笼头一个,安装使用后感觉一直还不错。谁知在1月15日,新安装的洗衣机水龙头却在家里闹起了情绪,导致房间进水,复合木地板被水浸泡变形。
原来,事当发日,柯女士因有急事外出,来不及关掉正在工作的洗衣机就匆匆出门了。当办完事回家后,柯女士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屋里全是积水,木地板正在泡“冷水浴”。她赶紧寻找“肇事者”,没想到罪魁祸首竟是新买没几天的水龙头,因水龙头破裂导致漏水,柯女士家中的木地板、家具、电器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幸亏柯女士回家及时,才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焦急万分的柯女士当即找到经销商文某,要求赔偿损失。而文某却以柯女士无证据证明此事故是由水龙头引起而拒绝赔偿。在向经销商索赔协商无果后,遂向永安市燕江工商所投诉,请求维护其权益。
接诉后,燕江工商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到柯女士家中察看事发现场,并进行了取证。经查,水龙头爆裂原因是因为商家在安装水龙头时没有进行调试检查,造成水阀门突然断裂,因此导致柯女士家里大面积被水浸泡,室内地板、家具、电器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查清上述情况后,执法人员召集了消费者柯女士、经销商文某前来共同调解,在工作人员耐心调解下,最终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一致协议,由该产品经销商文某一次性赔偿柯女士3000元人民币。(陆舒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