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次常委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永安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2月24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三届永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三届永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永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4、选举事项;
5、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永安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出席会议人员
政协第十三届永安市委员会委员。
三、列席会议人员
1、市副处级以上领导;
2、市几套班子离退休领导;
3、在永安的省、三明市政协委员;
4、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
5、市直部、委、办、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1人;
6、市政协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和离退休同志;
7、驻永安的中央、省、三明市属单位领导。
四、会议时间、地点
2014年2月24日至26日在市行政中心礼堂(市政府一楼)召开,会期两天半。请与会人员于2月23日下午2:30至5:00到五洲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
五、其它事项
1、全体出席、列席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3天向市政协提出书面请假;
2、家不在市区的出席、列席人员由大会秘书处安排食宿;家在市区的出席、列席人员不安排食宿;
3、请委员随带提出的提案交大会提案组;
4、请与会的市政协委员参加开幕大会和闭幕大会时着正装,并佩戴政协徽章;
5、请与会同志接此通知后,安排好工作,准时报到。
永安市政协办公室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