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派出所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管制,持续保持酒驾整治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辖区交通实际情况,在加福路段设立执勤点,采取固定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及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在路面执勤过程中,民警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行车路线弯曲,随即截停该机动车进行检查。当民警走向驾驶人身边时就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要求其出示驾驶证,他便闪烁其词,语无伦次,在民警对驾驶员王某国现场口头询问的过程中,王某国向民警陈述了其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的事实,经现场对王某国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王某国的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200mg/100ml。民警立即将王某国送往三明市第二医院抽血进行血液乙醇含量测试,经测试,王某国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92mg/100ml。王某国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安砂派出所依法对王某国追究刑事责任,此案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